为防止肺炎疫情在新型冠状病毒中传播,文昌警察学院冲锋陷阵,坚守岗位,让家人照顾每一个人。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但仍有个人无视防疫和控制的要求,忽视防疫和控制的重要性。
2年2月13日,文昌路派出所民警在防疫巡逻、防疫宣传等工作中接到110条指令:“西夏区某社区门口有人与防疫人员发生冲突”文昌路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到达现场后了解到:“根据西峡区新型冠状病毒指挥部的统一部署,文昌街道办事处根据政府要求,安排工作人员在区南门负责疫情防控工作。15: 00,宋某准备离开小区。防疫人员要求宋某办理外出登记。宋某拒绝登记,并侮辱了劝阻他在小区门口登记的工作人员。他的态度很差,还挠了挠左手的后背。”
民警和辅警将李某和宋某带回文昌路派出所进行调查核实。在调查和核实过程中,了解到61岁的宋某是该区的常住居民。
经询问文昌路派出所和西夏公安局法务部领导,犯罪嫌疑人宋某涉嫌妨碍执行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宋某因其违法行为被给予治安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在社区门口向防疫点工作人员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