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的发生使得口罩成了紧俏商品,与此同时不法商贩也瞅准了这个赚黑心钱的好时机,市场上出现了一批坐地涨价、以次充好的口罩。戴口罩本是为了防止病毒的传播与感染,而倘若戴上了不合格的口罩,便会有其他“病从口入”的风险。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自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冲锋号响起,安康市旬阳县人民检察院全面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县委县政府加强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第二检察部干警迅速投身到疫情防控一线,积极排查防疫中危害公共利益的案件线索,全力保障社会公共利益。
1月29日,旬阳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干警在检查中发现本县某商贸有限公司正在销售的绿健牌PM2.5口罩和霾立净PM2.5一次性口防护口罩,不具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产品外包装未标明生产厂家、厂址、生产日期及安全使用等标识,属不合格的“三无“产品。
遂依法向县市场监管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责令违法企业立即停止销售,并对已销售的6773只不合格口罩,立即整改并消除影响。要求其全面清查防疫用品销售市场,加强对口罩、消毒杀菌用品质量及价格监管,确保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受侵害。
检察官温馨提示
1、要买防菌口罩,别买防尘口罩。
2、购买防菌口罩,要到正规的医疗器械销售店去购买。
3、外包装一定要有生产厂家、厂址、生产日期及安全使用等标识,要有标明的国家执行标准。
切记不可把普通防尘口罩
当做防菌口罩来购买
来源:西部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