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网络报道,人民银行最近发行法定数字货币,还有个别机构使用人民银行的名义,将相关数字产品冠以“DC/EP”或“DCEP”在数字资产交易平台进行交易。 现就情况公告如下:
一、人民银行不发行法定数字货币( DC/EP ),任何资产交易平台都不允许交易。 人民银行从2014年开始研究法定数字货币,现在还在研究测试中。 市场上交易的“DC/EP”和“DCEP”都不是法定数字货币,而是在网上发布法定数字货币的时间是不正确的信息。
二、现称网上法定数字货币发行。 另外,各个机构以人民银行的名义打出“DC/EP”和“DCEP”在资产交易平台进行交易的行为,可能与欺诈和流通有关。 希望大多数公众提高风险意识,不要轻视信用,防止利益损失。
中国人民银行
2019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