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来,银行纷纷成立金融科技子公司,首要责任是服务银行内部。 问题来了,服务内部需要分割什么?
具有拆除的优势,从一级部门到法人公司,权利独立,市场化人才,市场化机制,比大家更有干劲,效率更高。 但是,这是理想状态,更一般的做法是人与人之间没有变化,组织关系也在变化,今天是银行信科部门的程序员,明天是金融科技子公司的人才。
人不变,事物也不变,市场化的机制来自哪里?
正如市场上的谣言,一家银行金融科技子公司成立后,为了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向母行申请市场化报酬,最后母行批准了人均工资数百元。
至于涨幅,激励效应为零,甚至为负。 我觉得母行HR也有困难。 业务部门在前线奖金减少,乐屋过阳澄湖的水要涨,可能不能接受。
具备外战能力,能够自给自足之前,金融科技子公司最终是母行的资源池,必须考虑所谓的独立人才权,但是镜中之花,水中之月,是有名而不现实的。
因此,大多数银行金融科技子公司,只有信科部门的法人化,除了多个品牌、多个商务洽谈资金,一切都依然如故。
问题在哪里?自己过不去的话,能交人,是非常功利的。
家庭变革还没有成功,开拓外部市场时很困难,反而要靠母亲的手养活,人才权不能独立。 市场化机制不能建立,服务内部变革也不能做大工作,得不到优惠,最终结果独立成为法人公司,但与不独立时没有变化。
破局之策,尚属自渡人四人——成功内部变革,获得内部认可,有机会在外部市场成功,独立成为法人子公司才有意义。 网络巨头进行的也是这种方法,蚂蚁金服、腾讯金融科技、度满开放平台、苏宁金融科技,首先在自己的场景系统内有效,然后走上金融科技开放输出的道路。
对银行金融科技子公司来说,自渡未还,安可渡人?
最后,谈风险,谈不确定性。
金融安全关系到国家安全,金融基础设施安全是金融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 互联网巨头和银行金融科技子公司,连袂鹿中小银行科技变革的大市场,安知没有政策风险吗? 网上是第三方支付市场,网上是个人征收市场,有先例。
银行科技变革已经势头很大,国家推出行业级银行科技平台,单一机构的科技输出平台只能避开其前线。 实际上,“中国银行业信息科技十三五”发展规划监督指导意见”已经有了明确的规划
“深入实践共享发展理念,加强银行间基础设施领域合作,建立资源、人才、经验等方面合作共享机制,发挥集约效应,共同开展银行业公共云平台规划与建设。 发挥建立具有法律法规要求、市场化运营、金融级安全等级的行业云平台运营机制的协同效应,在行业云平台的基础上开展金融技术创新研究,形成公共基础设施、公共接口、公共应用等技术公共服务。
如果业界级的云平台在线,那么“依靠天,与谁竞争”。 或者,不论早晚,基础设施都要归还业界和监督。 作为市场机构,银行金融科技子公司集中注重基础平台的出口,没有前途,不断向表层发展,不断接近业务,才是出口。
旋转,加大开放,从技术开放走向业务开放。 不是向市场开放自己的产品,而是向市场开放自己的用户。
需要真正的开放,不是假的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