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致人重伤_ 岳阳:男子故意伤害致人重伤 潜逃22年终落网_故意伤害谅解书范文

11月14日,平江县公安局刑侦大队连续作战,成功将一名潜逃22年的故意伤害(重伤)案犯唐某某(男,59岁,平江县虹桥镇人)抓获归案。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

1997年,嫌疑人唐某某因与同村村民田某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后二人发生纠纷,唐某某怀恨在心,遂计划报复。1997年7月某天凌晨,唐某某用事先准备好的硫酸、柴刀等作案工具,来到田某家中,趁田某全家正在熟睡之际,将硫酸泼向睡梦中的田某家人,当场造成田某丈夫李某及儿子,女儿三人被硫酸烧伤,烧伤面积达到70%以上,后经法医鉴定为重伤。唐某某作案后,立即潜逃,从此人间蒸发。

自公安部开展云剑行动以来,平江公安高度重视,制定工作措施,加大对各种在逃案犯的追捕力度。11月14日,平江县森林公安向刑侦大队移交一名不讲真实姓名的嫌疑人,疑似逃犯。刑侦大队高度重视,立即指派有经验的民警刘志斌开展研判,最终通过人像比对确定嫌疑人就是潜逃22年的案犯唐某某,在铁的证据面前,唐某某对22年前故意伤害他人的罪行供认不讳。

此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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