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性质划拨_ 出让地和划拨地的区别

出让地是政府将国有土地有偿转让出去用一段时间内的使用权,可以自由的转让、抵押、出租,转让的期间随时可以补办,不需要政府同意。而划拨地是针对事业性单位,这些单位取得国家庭土地除缴费相关的税费外,不在支付出让金;如果划拨地要调整用途或者运营性质的话,需要补交出让金,并经过政府的同意,然后将土地上的“划拨”改为“出让”。

土地性质划拨

划拨地是没有给政府钱的,只是政府转让场地收益的一种方法,主要用于政府项目;而出让地是开发商需要给政府钱,政府保证土地的使用权在70年或者50年。

土地性质划拨

取得流转土地使用权的特性

出让地想要获得必须期限使用权的话,要向国家庭政府支付相应的土地用出让金,然后国家庭会凭借土地所有权取得的土地经济效益,以土地使用者向国家庭支付数额货比为表现形式;土地使用权以流转土地的期限为限,由出让合同约定,但是不能超过法定的高期限。

土地性质划拨

划拨地使用权的两种植形式

划拨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是经过县级或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的,土地使用者应缴费赔偿、安置等费用;土地使用者要取得无偿土地使用权应得到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并且无须缴费任何费用、支付任何经济上的代价。

土地性质划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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