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的春节晚会上,《常回家看看》唱哭了在场的观众,在阖家团圆的特别时刻,引发千家万户共鸣,也让这首歌成为具有时代烙印的全民流行歌曲。而“常回家看看”也成为当年热门话题。
2012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将子女“常回家看看”正式写入法律。
北京市律师协会老龄法律服务研究会的陈洪忠律师说,99年进入老龄社会以后,中国在短短的十年之内老年人口翻了一倍,60岁以上的老年人达到了2.5亿,北京60岁以上的老年人占比为25.4%,平均每四个人中大概就有一位老年人。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是1996年8月29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通过,2009年进行过一次修正,随着社会的发展,老龄化社会到来,该法在2012年进行了大幅度修订,新增了38条全新的内容,修改了37条内容。
在新修订的《老年法》中有很多亮点,例如应对人口老年化成为中国长期以来的战略任务,我国的传统节日重阳节也成为了法定节日。
到2019年,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又经历了三次修正,从家庭养老、居家养老、到机构养老,每一次的修改与完善都是为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发展老年事业,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的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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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法治进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