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都市现场综合赣州新闻
有冒用亲戚的车牌进出小区的,还有“借”别人的身份证买火车票的。7月22日上午,江西赣州火车站派出所值勤民警对一名进站男子进行核查时,发现男子的身份证信息显示为网上在逃人员,于是将男子带至值勤室进一步盘查,却又发现该男子与身份证信息涉嫌敲诈勒索案的网上在逃人员洪某并非同一人。这是怎么一回事?
民警询问后得知,当事人李某当天准备乘坐火车去兴国,到了火车站才发现自己的身份证落在了家里,便给自己的一位朋友洪某打电话 。
李某:回家的时候,自己的身份证忘记带了,然后临时打个电话给他,让他借身份证来。
但李某对洪某是被公安机关通缉的网上在逃人员这一情况毫不知情,结果一进站就因这张特殊的身份证被民警查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对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目前,赣州车站派出所对李某冒用他人身份证的违法行为,拟予以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在逃人员洪某在也已向地方警方投案自首。
在这里,也要提醒出行的旅客朋友,万一忘了带身份证,铁路公安在火车站专门设有临时制证窗口,为旅客办理临时乘车证明,方便旅客购买火车票,不要因为一时糊涂而去触犯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