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计算年休假天数_ 一个案例帮你把年休假整的明明白白

经常有小伙伴文小编关于年休假的问题,

员工年休假天数是按照员工从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还是累计工作年限计算?

单位考勤制度中有年休假相关规定,员工本人没有提出申请,能否视为员工自己放弃年休假的权利?

如果单位没有安排员工年休假,需要按照日工资标准支付三倍工资,是按照300%日工资标准支付,还是200%日工资标准支付?

案例描述:张先生于2004年5月入职大忽悠公司,至2013年5月,大忽悠公司认为先生在担任总经理职务期间,某项目因设计失误造成部分款项无法按时收回,公司认为张先生负有领导失职责任。张先生于2013年6月主动辞职。并于2013年7月申请仲裁,仲裁请求支付在职期间未休年休假工资等。

如何计算年休假天数

一、张先生可以享受带薪年休假吗?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

案例分析:先生2004年5月入职,连续工作1年以上,满足休带薪年休假的条件。

二、先生带薪年休假该休几天?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案例分析:张先生入职至离职时间,在单位工作满1年不满10年,可休年休假5天。

但《职工带薪年假休假条例》及《实施办法》规定是计算职工累计工作年限,单从先生在大忽悠公司工作年限来计算年休假天数并不准确。

司法实践中,一般要求职工对于自己的工作年限进行举证,如果举证不能,将从本单位工作年限作为累计工作年限进而计算得出相应年休假天数。

案例当中,张先生在仲裁阶段提供其养老保险手册证明自己的工作年限,在2010年7月份时,累计工作年限已经超过20年,所以每年应休带薪年休假15天。因涉及时效问题,法院支持了张某2012年(15天)、2013(7天)年度应休而未休的带薪年休假工资。

三、没有及时提出休假申请,能否视为先生放弃年休假?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实际上,休年休假是由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完成的。简言之,休年休假是由用人单位主动安排的,而非必须由劳动者主动提出休年休假书面申请才能启动。即使劳动者没有提出休年休假的申请,用人单位也应当主动安排,而不能视为劳动者自动放弃。除非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通过书面形式正式向用人单位提出不休年休假的,可以视为劳动者自行放弃年休假,但同时仍需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案例分析:案例当中的大忽悠公司在考勤管理制度中是有有关年限假的规定:员工在本单位工作时间每增加一年,带薪年休假增加一天,工作10年后停止增加。对于累计工作年限短的员工而言,随着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的增长是适时增加的,可以说,比法定的带薪休假天数更长。案例中,大忽悠公司在仲裁、一审、二审阶段均未能举证已安排张先生年休假的证据,最后判定支付张某年休假工资。

四、未休的带薪年休假工资按什么标准支付?

带薪年休假工资支付标准:《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 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也就是300%包括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100%+日工资的200%未休年休假工资,而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已经正常发放了。所以,未休的带薪年假工资应按照日工资的200%支付。

日工资计算标准:《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一条 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

案例分析:张先生的年休假工资计算公式为:日工资*(15+7)*200%。

大家都在看

相关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