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户口强制迁出_ 二手房原业主户口不迁出,新业主如何落户?

原产权人出售房屋,不迁户口的情况一旦发生则较难处理。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户籍归公安部门管辖,所以目前法院在审理房屋纠纷中,对户口问题一般不作判决,仅就户口问题起诉的一般也不予受理。那么,二手房原业主户口不迁出,新业主如何落户?

网友咨询:我买了房子,在中介的买卖合同上,附加签定了“一年内把户口迁走“这一条,重点是没有写上如果发生违约该承担什么责任。到现在已经超了半年了,原房主以种种理由一直没有把户口迁走。我想再不迁走就想打官司,但我听说法院不受理这种事情。怎么办?

二手房户口强制迁出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吴明佑律师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按照上述规定,包括户口的申报及迁出在内的各项户籍管理工作均由公安机关主管,属于公安机关行政管理职责范围,上述工作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的范围。当事人之间基于二手房买卖而涉及户口迁出纠纷并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畴,故人民法院无权受理与户口迁移相关的纠纷。

因户口的迁出需要户主的同意及配合,且需要户主提交相应的审批文件及新的落户地址,在上述条件并不必备且原户主不配合的情况下,公安机关无法强制性地要求原户主将户口予以迁出。

合同没有约定户口迁移,卖房者又不配合迁出户口,购房者无法要求卖房者承担逾期迁户口的违约责任。这种情况下,户口迁移需要购房者和卖房者双方协商处理。

吴明佑律师解析:

新房主可以原房主未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项下户口迁出义务为由,要求原房主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对于新房主而言,如原房主拒绝履行迁出户口的义务,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逾期迁出户口的违约金。

需提请注意的是:新房主的诉讼请求只能要求原房主支付违约金,其不得要求法院判令原房主限期将户口迁出。

结论,可以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但无法要求对方强制迁出户口。如果对方逾期迁出户口的违约金总额已超过了两万元,可以主张债务抵销,不再向对方支付剩余款项。

违约方可以根据违约情况向守约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或者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这是根据合同法第114条第一款规定的。

1、约定违约金过高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请求适当减少。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29条规定,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作出裁决。

2、约定违约金低于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请求适当增加《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28条规定,增加后的违约金数额以不超过实际损失额为限。若当事人增加违约金后,再次请求赔偿损失的,法院不予支持。

一般二手房交易中,在签署的《房屋买卖合同》中有对卖方迁户的明确约定,如果不在约定的时间内办理户口迁出,要承担违约责任,除非事先征得购房者同意。

买方同意卖方不迁出:提前征得买方同意可以继续将户口留在房屋中,但也需要签署一份买方同意不迁户的《补充协议》,以免后期出现纠纷。实际生活中,这种情况并不常见;

买方不同意卖方不迁户:这种情况卖方如果不迁出户口,按照《房屋买卖合同》的约定,就涉及违约了,需要根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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