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全省统一
线下线上,贴心便民
山东省于8月26日全面开展了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工作,全省免费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对超标电动自行车发放临时号牌,车主需在2020年1月15日前,携带身份证、车辆合格证、发票前往各地“公安登记点”、“社会代办点”现场交验车辆,即可上牌。
山东省“超标车”免费上牌服务仅限2019年4月15日前购买的电动自行车,临时号牌过度期为三年,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
江苏省:根据地方情况
灵活处理,免费服务
江苏省电动自行车免费登记挂牌工作也已全面开展,对2019年4月15日前购买的“超标车”开启免费办理临时号牌的服务。各地可根据地方具体情况,灵活处理。
目前,南京和扬州临时号牌的免费办理工作已截止。
无锡市车主需在9月30日前关注“无锡交警”微信公众号进行备案,线上提交申报,线下领取号牌。
徐州车主要在10月15日前关注“徐州公安微警务”“徐州交警”微信公众号,进入“电动自行车登记平台”页面备案登记,线下取牌。江苏各地车主可咨询当地交管部门或派出所咨询,微信咨询各地“交警”微信公众号也可。如“无锡交警”。
广东省:统一工本费
部分地区不予办理
广东省明确2019年7月15日前,在全省开展电动自行车登记工作,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设定“超标”电动自行车的过渡期,各地根据广东省物价局、财政厅规定,对电动自行车登记牌证收取30元工本费。
据悉,阳江市只为新国标电动自行车上牌,“超标车”不予办理;佛山市只对符合旧国标且进入《广东省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办理临时号牌;中山市符合旧国标的电动自行车过渡期为三年,不符合新国标也不符合旧国标的电动自行车过渡期为一年。
直辖市:京津沪停止办理,重庆截止到10月14日
北京、上海、天津已于四月停止“超标车”临时号牌的办理。
重庆“超标”车主即日起至10月14日到各登记地点免费办理超标电动自行车预登记,领取预登记凭证,10月15日起没有办理预登记的“超标车”不得上路。
山西太原“超标车”
按照机动车标准登记
山西太原规定“超标车”不予办理临时号牌,必须按照机动车标准登记,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才予以办理电动自行车号牌,车主可关注“山西太原交警”微信公众号,点击公众号底端“自助服务-电动自行车上牌”按钮进行查看。
无独有偶,内蒙古呼和浩特也已将“超标车”纳入电轻摩、电摩范围,需要按照机动车标准登记。
福建宁德鼓励
超标车置换国标车
福建宁德市规定“超标车”不予办理临时号牌,已经挂牌的超标车过渡期至2019年9月30日,10月1日起不得上路。关于如何处理“超标车”,宁德市给出了相应的政策,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企业可以采取以旧换新、折价回购等方式,鼓励群众主动置换和提前报废超标电动自行车。
荆州、福清、新余、湘潭
截止日期为9月30日
荆州、新余“超标车”办理临时号牌办理的截止日期为9月30日,时间仅剩一周,两地的“超标”车主必须赶快办理了。
福清办理“超标车”临时号牌需收取三年的保险费用300元,工本费13元。
湘潭仅对2019年4月15日前购买的“超标车”发放临时号牌。
多地已停止办理
“超标车”号牌服务
杭州、宁波、武汉、长沙、株洲、赣州、宜昌、郑州、梧州等地已停止办理“超标车”免费号牌服务。
杭州市符合旧国标并已列入《浙江省电动自行车产品公告》的电动自行车上牌后,不受三年使用期限限制。
宁波市已经防盗登记的电动两轮车不再作登记,防盗备案登记牌视作临时号牌。
武汉不符合新国标又不符合旧国标的超标车不予办理临时号牌,4月14日前购买的旧国标电动自行车予以上牌,购车30日内必须登记上牌。
长沙、株洲的“超标车”需根据具体车型持有不同驾驶证。
广西梧州只对4月15日前购买的符合旧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办理临时号牌。
电动车上牌已刻不容缓,请骑车用户尽早关注当地上牌信息,以免错过上牌时间,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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