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单位存在着五险一金,按照最低缴费基数缴纳,而个人所得税又是按照实际工资缴纳的。这种情况确实是一种尴尬。产生的原因非常复杂,我们可以通过分类来解析它。第一,社保公积金缴费基数核定制。社保公积金的缴费基数一般是用人单位申报多少,主管部门核定多少。实际上,本身源自于原先计算机不发达的时代。社保部门很难一家一家的全面掌握用人单位的工资信息,因此采取了一种提高行政办事效率的办法,就是申报核定制。为了封堵漏洞,业务主管部门可以对缴费基数进行抽查,发现不合规的会要求补缴。第二,五险一金的缴费比例。其实大家都明白,我们的五险一金负担比例实在是太重了。在过去,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是职工本人8%,用人单位13%~20%;医疗保险缴费比例2%,用人单位6%~10%;失业保险一般不超过3%;生育保险不超过2%;工伤保险不超过2%。住房公积金最高缴费比例曾经达到过职工本人和用人单位各20%,现在是5%~12%。

通过上述比例测算,职工到手工资最低情况下不超过本人应发工资的80%。企业缴纳的部分,将达到职工应发工资的64%以上。第三,缴费基数的上下限。工资,实际上是企业劳动用工吸引力的最重要优势。企业为了提高职工工资,就发现了社保公积金的漏洞,通过低缴费基数方式降低用工成本,将降低的用工成本转化为利润或者职工工资。社保缴费基数是以社会平均工资相挂钩的,最低不得低于社会平均工资的60%,最高不得超过300%。社会平均工资近年来年年提高。而且过去作为缴费基数上下限的社会平均工资又叫做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是好单位的平均工资,他们的工资水平往往比较高。比如2018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是6871.75元,而城镇私营单位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只有4131.25元。
这还是平均工资,而不是工资的中位数。往往处于平均工资水平之下的人占60%。所以,大批的人即使按照最低缴费基数缴费,都超过了他们的真实工资水平。从2019年开始,国家明确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核定有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改为全口径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能够有效降低最低缴费基数标准。第四,报税务部门的工资是真实的。我们的税收征缴是十分严格的,特别是开发了金三税控系统以后,基本上企业的每一项进项和出项都能够做到有效监控。企业在做会计账的时候,职工工资的总账和分账必须要明确,而且要具体到每一名职工,每一名职工还要具体到相应的身份证号。如果职工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不真实,税控系统一旦发现问题,将会对企业账目查账,相信绝大多数企业都不想这样。因此,这种情况下说实话是最好的,也就是为什么多数企业对职工工资如实申报个人所得税。偷税漏税的责任谁也不想承担,税务部门的处罚是相当重的。
第五,民营企业的尴尬。根据有关报道显示,目前约有70%的企业存在不合规缴费的现象,这些企业绝大多数都是民营企业。民营企业是社会就业岗位的重要造血机器,就业是民生之本。有稳定的工作,社会才会更加的和谐。2018年国家推动机构改革的时候,准备将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工作移缴税务部门,引起了轩然大波。一些专家指出,如果按照真实缴费基数缴费,将会有大批民营企业因利润下滑倒闭。因此,国家多次召开会议明确,第一,要降低社会保险费企业负担,第二,各地不得自行组织对企业历史欠费集中清缴。2019年4月,国家出台了《降低企业社保费率综合实施方案》。将养老保险企业负担比例有20%,降低为16%。同时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核定依据改为全口径社会平均工资。另外,国家还明确要保障现行的征缴体制不改变。社保缴费基数仍然是由社保部门进行审核。并不是直接套用税务的个人所得税申报工资。通过这些措施,一方面降低了企业的负担(国家还推动了企业增值税的降税政策),另一方面又保证了征缴体制的稳定。从未来发展的角度讲,五险一金的缴费基数核定工作肯定要向税务部门到个人所得税工资申报靠拢。既能够节省重复申报的人工成本,又能够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