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关系_ 我国慈善信托金额近30亿元 民政部拟要求公开关联交易情况_信托法律关系图

封面新闻记者 滕晗

1月9日,民政部发布关于《慈善信托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办法》对信息公开内容进行了细化,要求慈善信托的委托人、受托人及其管理人员有关关联交易情况和其他关联交易情况,应当在年度报告中向社会公开。

封面新闻记者了解到,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国已成功备案慈善信托269单,合同金额规模超过29亿元。但慈善信托发展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慈善信托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具体、程序不够规范等。

据悉,2016年9月1日施行的慈善法专设“慈善信托”一章,开启了慈善信托的发展历程。2017年出台的《慈善信托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慈善信托管理制度。十九大提出“完善慈善事业制度”,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要“重视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等社会公益事业。”

为加强慈善信托事中事后监管,民政部商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拟出台规范性文件予以规制。目前,《办法》征求意见稿已完成,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民政部介绍,此次公开的《办法》对公开内容进行了细化,总体思路是“以民政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基础、以受托人公布的信息为主体”,《办法》规定,慈善信托受托人提交的年度报告内容、基本格式等由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国务院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慈善信托的委托人、受托人及其管理人员有关关联交易情况和其他关联交易情况,应当在年度报告中向社会公开。

在慈善信托信息公开平台方面,民政部表示,依托互联网平台开展慈善信托信息公开工作,是“互联网+”和大数据时代的必然要求。《办法》明确要求,慈善信托信息公开应当在国务院民政部门提供的统一信息平台依法进行。

至于慈善信托信息公开的时限,《办法》也做了明确要求:对于公开程序较简单、内容较少的,要在7日内完成公开;对于公布程序较复杂、内容较多的,要在30日内完成公开。

民政部介绍,《办法》明确了两种途径加强慈善信托信息公开的监管,一是民政部门和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监管,根据各自法定职责实施监管,实施约谈、处罚;二是社会公众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慈善信托违法违规行为的,可以向民政部门、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和其他有关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据悉,《办法》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2月7日。期间,公众可通过登陆民政部网站、发送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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