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新规定:一旦有“这四种”情况,可以直接让对方净身出户/
最近在网上看到了一句话,父母的那个年代,东西破了缝缝补补还能接着用,而到了我们这个年代东西旧了便要直接换一个。而这样的事情在婚姻上也是时常发生。在几十最多百年前,那时候的人们结婚都是由家里安排的。或许成婚的对象自己见都没有见过,但是父母之命不可违背,有这个婚约就要履行。而当时他们成婚之后虽然不一定幸福但是日子过得也是平平稳稳。但是在现在,爱情要追求自由,要找到真正属于自己的一半。听起来是不错的,然而现在离婚的现象却是越来越多了。更是有一些结婚只为了骗取对方的财产的情况,那么到底怎么才能让这样的人净身出户,不带走自己的财产呢?
这就需要熟悉婚姻法了,在我国的《婚姻法》中有一条就是关于怎么样在离婚之后让对方能够拿不走一分钱,当然这条法律讲的不是那么明白,我来给大家简单的讲一下,就是说,如果夫妻双方在结婚之后离婚之前,一旦有这四种情况,那么最后分财产的时候可能就会面临着分的少,或者直接不分财产的局面。也就是所谓的净身出户,具体是怎么样的呢。我来仔细说一下。
首先我来讲一下所谓的隐藏财产
顾名思义,隐藏财产就是藏起来的钱。举一个大家都懂的例子吧,现在很多家庭都是女方管钱,而男方虽然是赚钱更多的一个人,确实花钱少的那个,所以很多男人为了和朋友出去有面子就会自己存一些私房钱,这些钱妻子是不知情的。所以这样的钱财就是属于隐藏财产的。虽然是很多人的做法,但是如果男子在结婚期间有这样的做法,那么最后分财产的时候是会受到婚姻法的约束走出家门的。
第二就是财产转让
也许你不太明白家庭之中的财产转让,但是你一定看过电视剧中那些坏人们为了不被查到自己身上有太多来历不明的钱财就会把这些东西放到别人的名下,但其实这东西还是他自己的。同理,在家庭中,如果丈夫或者妻子把自己名下的财产转让给了自己的父母或者亲戚,那么这也就是属于财产转让了,而在这些财产中,房产是夫妻双方在离婚后闹得最多的财产。而一旦丈夫或者妻子有着财产转让以避免离婚后分财产的情况,那么就只能净身出户。
第三是变卖财产
当然,夫妻之间合理的把属于自己家庭的东西卖掉这是不触犯这条法律的,但是如果本身两个人共同享有某一个东西的财产,在面临离婚的情况下,私自将这件东西低价处理掉,所获得的钱财自己拿着,这就属于变卖财产了。
第四点是毁损财产
这一点很好理解,夫妻双方共同拥有某一个东西的权力,在离婚的时候因为情绪愿意很可能会在家中乱砸,那么这个时候破坏了东西就是把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破坏掉了,有这样的情况同样是不可以的。
除了这些情况很多读者朋友或许会好奇,那么如果家里发生了家庭暴力,会不会和这些条件一样可以让对方净身出户呢?虽然这确实对对方造成了伤害,可是也只能用来讲对方的情绪原因,要想要对方净身出户,还是要考虑婚姻法里面说的这些东西。不过小编还是希望大家的家庭和睦,不要出现离婚的情况。毕竟长相厮守才是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