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消息2020年3月24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取消10批食品资格的通知》(2020年第5号)
据报道,泰州市海陵区润轩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山东项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乌骨鸡(解冻)发现恩诺沙星(按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之和计算)和氧氟沙星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检验机构是上海食品药品检验所
恩诺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是一种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物,用于治疗动物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用的药物《兽药在动物性食品中的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规定,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之和计算)可用于食用畜禽和其他动物,如牛、羊、猪、兔、禽等。牛、家禽和其他动物肌肉和脂肪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100微克/千克,这在蛋鸡中是禁止的(在鸡蛋中检测不到)长期食用恩诺沙星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氧氟沙星属于喹诺酮类抗生素,具有广谱抗菌作用,抗菌作用强。长期食用氧氟沙星残留超标的动物性食品,会导致人体某些敏感菌群被抑制或杀死,从而破坏人体内微生物菌群的动态平衡,危害人体健康。
对于监督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相关市场监管部门已组织处置工作,查明产品流向,并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依法处理违法行为;及时向社会公开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验证处置情况
名义制造商名称
名义制造商地址
抽样单位名称
抽样单位地址
抽样单位名称
规格型号
商标
不合格项目
检测结果
标准值
检测机构
备注
。 泰州市乌骨鸡(解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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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诺沙星(按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之和计算)
674μg/kg
≤100μg/kg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氧氟沙星
9994μg/kg 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