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新闻网-玉林日报(记者李梅)3月23日,记者从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玉林市财政局了解到,为方便购买新建商品房且符合补贴条件的购房人申请契税补贴,我市制定了《玉林市购买新建商品房契税补贴政策实施细则》(市级包括玉州区、富民区、玉东新区)
契税补贴对象分为普通居民和在职医务人员普通居民于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在我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购买新建商品房并签订销售合同,于2020年3月1日至6月12日取得住房和建设厅合同登记证;在职医务人员于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向我市同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购买新建商品房,并于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月12日取得住房和建设厅合同登记证
普通居民从2020年3月20日至2020年6月30日办理购房契税补贴手续在职医务人员办理购房契税补贴的时间为2020年3月20日至2021年1月31日
普通居民购买新建商品房按契税缴纳。3月备案商品房销售合同的契税补贴比例为50%,4月备案商品房销售合同的契税补贴比例为40%,5月备案商品房销售合同的契税补贴比例为30%其中,购买新的商业和办公建筑的最高补贴不超过15000元。和在职医务人员购买新的商品房,按实际缴纳的契税给予100%的等额补贴
签订普通居民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起始日期为2020年3月1日,截止日期为2020年5月31日在职医务人员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的起始日期为2020年1月1日,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逾期不办理的,不享受相应的契税补贴原职称
:在职医务人员购房100%契税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