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她把房子卖给我时,她没有告诉我房子发生了什么事,有人死了。回忆起自己这次买房的经历,刘女士怒不可遏
2年6月019日,刘女士通过长沙华庭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向詹购买了位于长沙市雨花区产生国际的一套公寓。就在房子关闭的当天,刘女士意外得知,在酒店管理期间,一名客人在房间内烧炭自杀,地点是詹某的公寓。
"将房子卖给我时没有告诉我这些。“买的房子成了人们所说的‘鬼屋’。刘女士认为对方隐瞒了这个消息,并要求退房和赔偿。
天前,长沙市裕华区法院一审撤销了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
花了36万买了一套房子
买了一套“鬼屋”
詹买了这套单生国际公寓,建筑面积42.47平方米买房子是为了投资。随后,詹将该房屋委托给蚂蚁巢酒店管理运营并收取租金。
2019,詹通过长沙华庭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出售其房屋,买受人刘女士。2019年6月17日,刘女士与甲方詹某、中介华庭经纪公司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甲方刘女士与詹某、中介华庭经纪公司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根据
合同,总售价为363080元,包括现有的装修及配套设施、家具及家用电器,以及被告展已支付的全部费用。华庭经纪有限公司不得故意隐瞒与订立本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信息损害刘女士、詹女士的利益。如果任何一方的保证不真实,守约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守约方总房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
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当天,刘女士与詹女士签署了《签约前通知》(通知函)。作为卖方,展如实地确认了其房屋的真实情况。所涉房屋内没有发生自杀、凶杀或意外死亡事件。出卖人确认该房屋事项不真实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签订后,刘女士向华庭经纪公司支付了詹首付款2万元及居间服务费7180元。2019年6月28日,詹协助刘女士办理产权转让事宜。刘女士也在当天支付了詹的房款。
刘女士办理产权转让还缴纳契税3869元和个人所得税7738元。2019年6月30日,刘女士将向詹支付最终款3080元及电费110元2019年7月1日,涉案房屋产权变更登记在刘女士名下,刘女士取得房屋产权证当
被租给旅馆时,
曾有人烧炭自杀
2年6月29日,在刘女士付清余款的前一天,刘女士的女儿和妹妹听到人们提起一个古老的故事。刘女士买的房子有一个异常的死亡,属于“鬼屋”
▲网络图(与图文无关)
刘女士在取得房屋产权证后两天,向雨花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房屋买卖合同,退还此前已缴纳的购房契税,并赔偿詹先生、华亭经济公司精神损害赔偿金1万元
“在购买之前,我多次向被告确认了房屋情况。老板没有说实话,而是故意隐瞒重要的事情,导致我签订了一份错误的合同。被告的行为构成欺诈,应当依法撤销合同。”刘女士说道
报警记录证实有“自杀事件”
,但没有真实证据表明车主“隐瞒”了
。2017年7月26日21时28分左右,根据长沙市公安局裕华分局京湾子派出所出具的《报警案件登记表》,一名外来人员尹某报警,称房间内有一名乘客,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警方到现场了解到一位名叫孙谋的男性顾客烧炭自杀。该研究所还做了另外两个审讯记录。受访者为长沙市雨花区禅森国际蚁巢酒店业主的妻子、已故孙谋的父亲尹某。经进一步证实,孙谋从2017年7月24日18: 02起就一直呆在涉案房屋内,直到2017年7月26日中午1: 00才退房,直到当晚21点左右被发现自杀。
▲报警案件登记表
房屋已成为“鬼屋”。詹某和华庭经纪公司均辩称,他们不知道涉案房屋是否发生非正常死亡。
裕华法院认为,在本案中,根据已查明的事实,不能确认被告詹是否知道涉案房屋内的自杀事件。因此,不能确定詹是否有欺诈行为。作为购房人,刘女士没有尽到自己的注意义务,没有及时了解到涉案房屋是自杀的,导致她做出了购买涉案房屋的错误决定。因此,所涉及的房屋买卖是由于一个重大误解而达成的。刘主张撤销与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得到法院支持。
刘女士还要求两被告支付相应的利息损失、精神损失费和诉讼费。由于刘女士也未能履行其注意义务并犯了错误,法院不予支持。
▲法院判决
日前,一审法院裁定撤销本案涉及的《房屋买卖合同》,詹将购房款363080元、契税3869元、个人所得税7738元、电费110元退还给刘女学生。长沙华庭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将退还刘女士服务费7180元。
资料来源:政治科学和法律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