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被非法拆除后,拆迁户最终能比拆除前得到多少钱?

万律师多次强调,在当前的征地拆迁活动中,政府部门无权直接拆迁普通百姓的合法房屋,必须得到法院的许可才能强制执行。然而,在许多地方,仍有征收方在未与拆迁户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情况下,直接强行拆除普通百姓的房屋,不给予补偿,以免延误工期。

面对这种情况,许多拆迁户选择向上级机关申诉,寻找关系,希望得到合理的补偿。然而,很多时候,向上级机关申诉非但没有解决问题,反而错过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法定期限,最终导致维权失败。在正常情况下,我们的房子被非法拆除后,我们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来获得我们的赔偿。

那么老百姓非法拆迁后能得到什么补偿呢?补偿的方法是什么?具体的补偿标准是什么?万典律师详细解释:

违法强拆

首先,非法强制拆迁后可以获得什么样的补偿:

在正常情况下,如果没有非法强制拆迁,被拆迁人可以通过拆迁补偿程序获得相应的补偿。因此,对普通百姓的拆迁补偿不仅包括非法强制拆迁对被拆迁房屋、附属物、损坏的室内物品等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还包括被拆迁人可能享有的所有拆迁补偿权益,如拆迁补偿、拆迁补贴、临时安置补贴等。

其次,关于赔偿方法:

支付赔偿、归还财产和归还都是国家赔偿方法如果房屋因城中村改造而被拆除,恢复原状就不再现实。通过支付赔偿金来补偿被拆迁人的财产损失,符合客观现实和法律规定。同时,从有效保护居民居住权和补偿权的角度来看,如果居民得不到安置,行政机关有义务提供安置用房来保障居民的补偿选择。

最后,具体补偿标准:

行政机关在确定行政补偿的标准和金额时,应当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的前提下,对受损的产权进行补偿,并确保其获得不低于同等条件下其他居民享有的拆迁补偿待遇。同时,也要考虑到房屋被强制拆迁后,拆迁人多年未得到补偿和补偿的客观情况,弥补因非法拆迁造成的一切损失,对被拆迁人做出公平合理的补偿。拆迁补贴、临时安置补贴等损失补偿,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当地拆迁补偿安置政策,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补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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