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阶段,国内绿色建筑市场存在“改光管”现象,很少有人关注建筑投入使用后能否满足居民需求。12月17日,记者从省住房和建设厅获悉,安徽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绿色建筑工程管理标准(征求意见稿)》已经发布,并开始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希望能让消费者住得更舒适。
房屋质量保证书规定了绿色建筑等级
。新规指出,建设单位应明确绿色建筑等级、主要绿色建筑技术措施、节能减排效益等。在新建民用建筑的可行性研究文件和节能评估文件中方案设计单位应当以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中规定的绿色建筑等级和主要技术指标为基本条件进行设计绿色建筑材料、设备和产品的技术指标应在绿色建筑项目的设计文件中明确规定。
这意味着绿色建筑项目应在方案设计阶段明确选址、日照、绿地、建筑间距、公共服务配套设施、交通组织、无障碍设施、垃圾收集点设置、海绵城市等绿色建筑相关指标要求。
同时,《商品房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应明确绿色建筑等级和节能措施、节水设施设备保修期、保护要求等。该条款要求明确待售房屋的绿色建筑等级和技术措施,确保购买者了解绿色建筑技术在待购房屋中应用的权利,方便用户进行节能运行管理和日常维护,明确质量责任,保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
绿色建筑经营者应参与工程项目验收
目前,绿色建筑发展中存在“重造光管”现象。大多数当事人只关注绿色建筑的设计和绿色建筑技术在施工过程中的应用,而很少关注绿色建筑的实际效益在施工完成并投入使用后是否满足用户的需求,以及运营阶段的效益是否达到原设计目标。
因此,新规定提出,在绿色建筑的运营和管理中,应结合绿色建筑项目自身的情况实施预定的绿色建筑目标。如经营者应参与绿色建筑项目的验收,可有效避免运营过程中因设计和施工不合理造成的设备维护困难和绿化维护不便等问题,同时体现绿色建筑全生命周期的内涵。
此外,绿色建筑的节能、节水、减排和环境数据成果在公共场所展示。在绿色建筑运营中,如建筑相关材料和设备发生变更或更换,运营管理单位不得降低原有绿色建筑的性能和质量(来源:合肥晚报)
文章来源:合肥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