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颁布街道办事处条例,以“赋予、界定、负责和加强”街道

199北京颁布街道办事处条例“赋权、惩戒、赋权”

新华社北京11月27日电(记者戴思聪)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7日表决通过了《北京街道办事处条例》,该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赋予街道权力,制定授权清单,保护社区工作者的报酬,建立和完善评价和激励制度等。

是该市行政机构的“细胞”。街道在基层治理中处于承上启下、承上启下的枢纽地位。街道工作做得好不好,直接影响到城市的面貌和公众的成就感。《条例》将赋予街道权力、澄清和授权,并保护社区工作者的薪酬。

是街道“授权”《条例》明确规定街道办事处行使“参与辖区内相关设施的规划、建设和验收”、“指导调度区域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联合执法”等7项职能。街道办事处行使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能够依法有效行使的行政执法权。具体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由北京市人民政府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同时,《条例》指出,街道办事处要坚持党对“街道和乡镇哨卡及部门报到”的领导,根据人民群众的要求和需要,及时回应和解决人民群众的要求。

是街道的“责任”长期以来,街道承担了大量“不管理、不管理、不管理好”的任务,并长期超负荷运行。本《条例》建立了街道办事处职责清单制度,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街道办事处的具体职责。未经市、区人民政府批准,街道办事处不承担市、区人民政府部门交办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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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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