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显示马加爵在法庭受审图为张
案件简介
2年2月初,云南大学学生在打牌时与同学唐、邵、杨、龚发生口角,并有杀害四人的念头。同年2月13日晚,在宿舍里,马加爵用事先准备好的石锤打了唐某的头,将他打死。他用塑料袋把唐某的头绑起来,藏在衣柜里,锁好,然后小心翼翼地处理现场。2月14日和15日晚,用同样的方法杀害了他的同学邵、杨和龚。案发后,马加爵携带现金和作案前制作的假身份证乘火车逃离昆明。3月15日晚,马加爵在海南省三亚市河西区被公安机关逮捕。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人马加爵犯罪特别严重,犯罪后果特别严重,构成故意杀人罪。根据法律,被告马加爵被判处死刑,终身被剥夺政治权利。法院命令马加爵赔偿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每人2万元。2004年6月17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马加爵死刑,剥夺其政治权利终身。后来,马加爵被带到刑场处决。
案例背景
马加爵于2000-2004年在云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学习生物技术。他在大云大学宿舍连续杀害了四人,引发了轰动全国的“马加爵事件”。犯罪后,他逃离昆明火车站,被公安部列为通缉犯。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该案时,既体现了“稳、准、狠”的原则,又注重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一审法院批准了对马加爵精神状态的评估,并综合各种因素得出结论,马加爵没有精神问题,其犯罪计划周密,步骤明确,意图坚定。此外,自愿移交的情况没有确定,也没有法定的减轻、减轻或免除情况。马加爵
故意杀人案的影响和意义
故意杀人案因犯罪人是接受高等教育的大学生而引起社会各界的极大关注和广泛讨论。他出生于贫困之中,但杀人的方式残忍而血腥。比对马加爵实施制裁更重要的是如何有效防止类似悲剧再次发生。这起案件的审理提醒全社会要更加重视大学生尤其是青少年的法治观念和心理健康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