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王天琦)昨天,北京市总工会发布了《北京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恢复工作和恢复生产保护职工权益的若干办法》,明确了进一步减轻疫情对企业生产经营和职工权益影响,为企业和职工解决问题的九项措施。
据市总工会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出台的相关措施包括增加投资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设立专项资金帮助困难职工,并将全部工会经费返还小微企业。其中,在加大对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投入方面,市总工会在同级财政中增加了新皇冠肺炎防治专项资金1000万元,对一线职工和复工复工企业进行慰问,重点是小微企业,主要用于购买口罩等防疫防护用品和慰问品。市总工会要求全市各级工会也要增加相应的配套资金,协助当地行业和系统企业恢复工作和恢复生产,做好防疫和控制工作。
此外,在帮助贫困职工方面,市总工会增加了1000万元的同级经费,对疫情期间的贫困职工给予同情和帮助,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各级工会还需要增加相应的配套资金,并增加对当地行业和系统中贫困工人的援助。
市总工会提出,在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各级工会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调整工会经费用于购买防护用品和慰问品的比例、具体标准和形式,不受“购买节日慰问品年度总支出一般不高于当年本级工会经费预算收入的50%”的限制今年的工会预算不足,鼓励使用往年积累的盈余;如果没有累积余额,将在今年的预算中作出总体安排。
为帮助小微企业度过难关,从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已建立工会组织并按照工会法有关规定全额申报缴纳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的小微企业,应定期全额返还其缴纳的工会经费,以帮助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与此同时,市总工会还改进了对雇员的相互保险保护,包括在“非工伤和家庭财产损失综合相互保护计划”范围内的新的冠状肺炎,为雇员本人及其18岁以下的子女提供保险保护我们将开通绿色报告渠道,延长续保和理赔时限,并设立专人负责业务指导,即立即提供保险,立即报告,到期全额赔偿。
199总工会还要求各级工会组织发挥三方机制的作用,协调劳动关系。在疫情期间,工会应当代表职工和企业,采取灵活的方式就劳动合同、报酬、休息休假、劳动保护等事项进行协商。各级工会应当及时为职工和企业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和调解服务,简化调解程序。咨询方式包括12351员工服务热线、12351手机应用和微信公众号“北京工会法律援助”总工会还设立了热线电话4000151123和4000251123,为员工提供心理援助,以应对流行病防控期间可能出现的情绪焦虑和压力。“首都员工心理发展”微信公众号将开设心理关怀在线课程,为员工提供心理咨询和教学。同时,北京总工会心理援助热线将开通,为员工提供7×24小时全天候心理援助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