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九个省市已下发具体文件,取消二建临时执业证书

7年,住房和建设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明确规定从下发之日起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各省市住房和建设部门要按照本通知精神做好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工作。到目前为止,已有9个省市相继出台了取消临时二级建筑商的政策。

自湖北省起,各省最近都宣布取消临时二级建造师。到目前为止,已有9个省市出台了相关政策,概括如下:

8年1月1日,湖北省住房和建设厅下发了《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率先确认从即日起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直到2019年12月31日,他可以暂时继续担任项目负责人。

8年2月2日,浙江省住房和建设厅下发《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主要包括: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临时证书可继续担任项目负责人至2019年12月31日。持有省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参加二级建造师考试免于“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8年8月8日,江苏省住房和建设厅下发了《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明确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自下发之日起取消,项目经理临时任职至2019年12月31日


8年1月8日,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出《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注销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从2020年1月1日起,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将被取消2020年12月31日前,用人单位应根据相关要求尽快更换项目负责人

8年8月8日,四川省住房和建设厅下发了《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明确规定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自下发之日起取消。2019年12月31日前,用人单位应根据相关要求尽快更换项目负责人


8年16日,北京市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取消北京市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北京市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将被注销直到2019年12月31日,临时证书可以暂时继续担任项目负责人。


8年16日,黑龙江省住房和建设厅发布了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将被注销。临时证书将继续作为项目负责人,直至2019年12月31日。一名临时从业人员可免于两门考试科目,一名临时从业人员可免于一门考试科目。


8年16日,福建省住房和建设厅发布了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将被注销。临时证书将继续作为项目负责人,直至2019年12月31日。一名临时从业人员可免于两门考试科目,一名临时从业人员可免于一门考试科目。


8年19月,山东省住房和建设厅下发了《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将被取消,临时证书将继续担任项目负责人,直至2019年12月31日。一名临时从业人员可免于两门考试科目,一名临时从业人员可免于一门考试科目。

湖北省

二建执业范围

2-

浙江省

二建执业范围

4-

江苏省

二建执业范围

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

苏韩健建管(2019)第393号

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推进建筑领域“管理服务”改革,规范行政审批项目,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年第50号)精神,现就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将被注销

2、持有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担任建设单位项目经理,可临时继续担任项目经理至2019年12月31日;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尽快更换项目经理

3、参照《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苏人发(2005)19号)精神,持有二级建造师临时资格证书的人员如需参加二级建造师考试,可免于“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的考试;持有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可以参加二级建造师考试,无需参加“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门课程的考试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2年8月8日

吉林省

二建执业范围

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管2019]20号

市(州)建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了进一步推进建筑领域的“管理服务”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19年7月19日取消了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同时,根据住房和建设部的要求,现就我省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执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从2020年1月1日起,我省将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不再允许持有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参加工程招标

2、持有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正在担任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在2020年12月31日前,用人单位应按照相关要求尽快更换项目负责人

各地要认真贯彻《通知》精神,及时向持有中小学建筑工程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企业和人员传达《通知》的要求,做好联系工作,确保工程的施工进度、质量和安全。附件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建执业范围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

|市(州) 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为了进一步推进建设领域的“管理服务”改革,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以外的职业资格不得许可或认定的要求,规范行政审批项目。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精神,现就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将被注销

2持有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目前担任建设单位项目经理,可临时继续担任项目经理至2019年12月31日;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尽快更换项目经理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年8月8日

北京

二建执业范围

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

颁发日期:2019年8月16日

北京建发[2019]东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第343号西城区石景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设局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的要求,进一步推进我市工程建设领域“管理服务”改革,规范行政审批项目, 根据《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以外的职业资格不得许可或认定的要求,现就北京市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北京市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将被取消

2。持有北京市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目前在施工单位担任项目经理的人员,可继续担任项目经理至2019年12月31日。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尽快更换项目经理

3、按照《北京市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试行)》(北京市人民发[〔2005〕76号)第六条的规定,参加北京市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可免部分科目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年8月14日

黑龙江省

二建执业范围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

第898号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施2019)第50号的要求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我省二类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将被注销,各级登记管理机关将停止办理相关业务。

2、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持有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在我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可继续担任项目负责人至2019年12月31日,其所在单位应根据相关要求尽快更换项目负责人。

3、凡持有我省注册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参加我省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在符合相应考试条件的基础上,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人员可免于两门考试科目,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人员可免于一门考试科目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年8月16日019

福建省

二建执业范围

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8-20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平潭综合试验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按要求执行现将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将被注销二级建造师持有的临时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自动失效。

2、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停止办理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注册业务

3、持有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担任建设单位项目经理的,可临时继续担任项目经理至2019年12月31日;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尽快更换项目经理如项目负责人未及时更换,将按有关规定办理。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年8月16日

山东省

二建执业范围

12

二建执业范围

近期活动:

第二届“建筑防水科技创新大会”将于9月2-4日在苏州召开(点击在线注册)

感觉良好,请转发和分享!

大家都在看

相关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