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记者顾元森)8月30日,江苏省高级法院就一名32岁女子刘谋走私普通货物案举行了听证会。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毛忠华担任审判长,作出二审判决,决定撤销一审判决,改判刘谋有期徒刑3.5年,并处罚金50万元。
现代快报记者获悉,刘因涉嫌走私普通货物于2018年6月3日被拘留,2018年7月10日被逮捕。他目前被拘留在南京拘留中心。
2年3月014日,刘谋在南京市秦淮区设立腕表销售中心,从事腕表销售业务自2015年起,她在网上结识了李、、微信名“羊口羊”、“陈”、“行仔”(均为单独办理)等在港从事手表销售的人员。为了谋取非法利益,刘分别与上述四位卖家进行了协商。刘根据国内客户的需求,通过微信向等商家查询购买手表的品牌和型号。价格商定后,刘将货款支付到卖方指定账户。为避免海关监管,该手表由刘或卖方通过旅行检查渠道确认的“水上乘客”从香港携带至广东省深圳市。然后,手表由在中国销售的刘从深圳邮寄到刘或刘的指定地址。刘谋以上述方式走私167只手表进入中国销售,偷税307.109706万元。其中,刘从购买手表55只,在国内销售,偷税175.042263万元。从微信卖家“羊口羊”那里购买67只手表用于入境销售,逃税总额为985,583,570元。从微信的“陈”卖家那里购买43只手表并在中国销售,逃税总额为280,555元。在微信上购买2只名为“行仔”的手表用于入境销售,逃税金额为54545331元
今年4月,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刘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310万元。走私偷税307.109706万元予以追缴并上缴国库。扣押、扣押、冻结的财产,经扣押、扣押、冻结机关依法处理后,应当上缴国库(执行时的实际价值计入追回金额)
8年1月30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此案。法院认为,一审法院认定刘为主犯,量刑过重。决定撤销一审判决,减刑刘三年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50万元。听到判决,刘谋在法庭上哭了,向法官和公诉人鞠躬,并不停地说“谢谢”刘的家人坐在画廊里,激动得忍不住哭了。刘谋的辩护律师告诉《现代快报》记者,二审法院充分听取了公诉人和辩护人的意见,做出了公正合理的判决。他对结果非常满意。
(编辑黄媛媛)< 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