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住宅建筑?
参见GB50368-2005《住宅建筑规范》中的术语
-在实际设计中,哪些项目需要执行该规范?
1,纯住宅建筑(住宅、老年住宅、别墅、酒店公寓)
2,住宅部分多功能复合建筑
-带有住宅建筑的多功能建筑,应如何描述?如何考虑
电气防火设计?
住宅部分执行本规范,其他部分根据使用功能执行相应的相关规范。关于
电气防火设计,请参考防火规范第5.4.10条第3款。
1、负荷分类和电能计量
1、供配电系统应根据负荷性质、用电量、发展规划和当地住宅建筑供电条件合理设计
2、应急电源和正常电源必须采取措施防止并联运行
3、居住建筑的高压供电系统应采用环网方式,并应满足当地供电部门的要求
4、供配电系统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和《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的有关规定
5,当严寒和寒冷地区的住宅建筑采用集中供热系统时,热交换系统的用电负荷水平不应低于二级。
6、建筑高度100米或35层及以上的住宅建筑消防用电负荷、应急照明、航空障碍照明、生活水泵应设置自备电源
2,负荷测量
1,计划阶段
家庭用电指数法,面积容量指数法
计算步骤:
确定变压器容量指数(VA/m2)
预划分面积(经验值指变电站可负荷的面积)
根据划分的面积计算变压器需求容量
是否有一次
选择一台变压器,核实实际变压器安装指标
计算
2配电室面积,
初步设计和施工图阶段需要系数法
3,
1变电所和自备电源。当变压器低压侧电压为0.4千伏时,配电所单台变压器容量不应大于1600千伏安,预装变电站单台变压器容量不应大于800千伏安。
释义:
的规定因地而异。大多数地区要求变电站中一台变压器的容量不超过1000千伏安,而有些地区要求箱式变压器中一台变压器的容量不超过630千伏安。
2、应急电源装置(EPS)可作为住宅建筑应急照明系统的备用电源,应急照明的连续供电时间应满足现行相关国家防火标准的要求解读
:
应结合EPS的容量,考虑其体积,选择合适的安装空间
下图供参考(摘自15D202-3“不间断电源和电动助力转向系统电源装置的设计和安装”)
4。低压配电
1。住宅建筑低压配电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和《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的有关规定
2、住宅楼电源进线电缆应敷设在地下,电源进线箱应设置在进线处,该箱应设置有通用保护开关电器
电源进线箱应设置在室内。当电源进线盒设置在室外时,其保护等级不应低于IP54。
3、室外电气配线注意事项
标出送丝管的管径、数量、间距和定位尺寸
考虑了室内和室外建筑之间的高差、进水管的埋深以及进水管离地面的高度
实施电缆进户后的布线和敷设方法,注意电缆的弯曲半径
±5,配电线路
1,住宅楼设置的配电线路布线可采用金属导管或塑料导管
深色涂层金属导管壁厚不应小于1.5毫米,深色涂层塑料导管壁厚不应小于2.0毫米
2、潮湿地区的住宅建筑和潮湿场所的住宅建筑,配电线路布线应采用塑料导管或金属导管,其管壁厚度不小于2.0毫米
明敷金属管道应进行防腐、防潮处理
3,高层塔楼住宅核心筒电气管线示意图
6,常用设备
1,电梯井道照明应由电梯机房照明配电箱供电
2,电梯井照明电源电压应为36 v
当使用交流220伏时,应安装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并为光源增加防护罩
3,电梯井应设置单相三孔电源插座,保护等级不低于IP54。电源插座的电源可以就近连接,电源插座的底边距坑边1.5m
7、电气照明
1、居住建筑照明应选用节能光源,节能配件、灯具应选用绿色环保材料
2、居住建筑电气照明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的有关规定
3、19层及以上住宅建筑,应沿疏散走廊设置灯光疏散标志,并应在安全出口和疏散门正上方设置灯光“安全出口”标志;对于
10 ~ 18层的二类高层住宅,宜沿疏散走道设置轻型疏散指示标志,并在安全出口和疏散门正上方设置轻型“安全出口”标志
建筑高度为100米或35层及以上的居住建筑疏散灯应采用电池组作为备用电源;高度为50m~100m、高度为19 ~ 34层的
高层住宅,应使用电池组作为疏散标志灯的备用电源。
8、防雷与接地
1、建筑高度100米以上或35层以上的住宅建筑和年预计雷击次数大于0.25次的住宅建筑,应按第二类防雷建筑采取相应的防雷措施
2年,建筑高度为50m~100m或19 ~ 34层的居住建筑和年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5次且小于或等于0.25次的居住建筑,应按三级及以上防雷建筑采取相应的防雷措施。
9,信息设施系统
10,建筑设备管理系统
11,公共安全系统
1,当10 ~ 18层住宅建筑的消防电梯和客梯以及两类电梯共用前室时,可由一组消防双电源供电
端子双电源自动切换配电箱应设置在消防电梯机房内,当双电源自动切换配电箱接到相应设备时,应采用径向供电,并在发生火灾时切断乘客电梯电源
解读:
《消防规范》第7.3.1条规定,
建筑高度大于33m的居住建筑应配备消防电梯
《人民法规》13.9.11当12 ~ 18层普通住宅楼的消防电梯也是客用电梯且两种电梯共用前室时,可使用一组消防双电源供电。
双电源自动切换配电箱末端应设置在消防电梯室内,配电箱至相应设备应采用放射式电源
12、机房工程
1、住宅楼电信机房使用面积不应小于5m2
2、住宅建筑的弱电间和电信间应共用,使用面积不应小于电信间的面积要求。
3、电信机房
外部管道引入住宅建筑房间,室内外光缆和电缆引入、端接、安装交接区配电设备、住宅建筑配电设备和通信接入网设备等。
4、设备室
住宅具备为居民区电信业务经营者安装电信配电设备和通信设备的条件
室外电气配线注意事项:
1,标出配线管道的管径、数量、间距和定位尺寸
2,考虑室内外建筑的高差、进水管埋深和进水管离地面的高度
3,实施电缆进户后的布线和敷设方法,注意电缆转弯半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