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将承租房屋出租所得,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应按“财产出租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那么,个人转租房屋如何纳税,是否有支付标准?
网友咨询:个人买房租房,要交税。他们如何纳税?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答:
人转租房屋的税费缴纳标准为:契税,一般为房价的1%;营业税:房产证未满5年的免征5%-6%,房产证未满5年的免征营业税;个人所得税,1%;交易费,3元/平方米;测绘费,按各区的具体规定执行;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营业税的3%征收。
个人出租非住房应缴纳以下税费:
1,房产税:按租金收入的12%计算缴纳
2,营业税:租金收入的5%
3、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营业税乘以3%的城市建设税税率和教育费附加税率
4,个人所得税:根据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扣除费用800元;金额超过4000元的,扣除20%的费用,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为20%
5,印花税:物业租赁合同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贴花如果税额少于1元,则贴花1元。
6年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单位税额征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个人转租房屋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规定,个人转租房屋取得的租金收入为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产租赁所得”项目计算缴纳该文件还规定,在根据租赁合同和合法付款证据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应允许从转租收入中扣除从转租收入中获得收入的个人支付给出租人的租金。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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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个人转租房屋取得的收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五条规定,转租出租房屋、物品、设备等的行为。单位和个人向他人出租也是租赁行为,营业税按“服务业-租赁业”项目征收同时,按照所在地区的征收率征收城市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中,融资租赁行为按差额征收营业税。但是,对于分租行为是否也可以按差额征收营业税,没有规定,因此营业税仍必须全额缴纳。
按照《印花税税目税率表》的规定,出租房屋按千分之一贴花,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计税根据财税[2008]24号文件的规定,2008年3月1日前个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按千分之一征收印花税。2008年3月1日以后,个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其他租赁合同仍按规定征收印花税。上述政策也适用于分租房屋的个人纳税人。
个人拥有房屋产权,出租房屋位于城市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内的,应根据房屋面积,按照适用的土地等级征税,计算缴纳城市土地使用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