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梅突然失去了知觉。与她“结婚”19年的“丈夫”根本不了解她。当地民政局只能“合法地”拒绝吊销这张荒谬的结婚证。
近日,张梅向铜陵市义安区民政局提起诉讼。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并决定依法撤销原婚姻登记
太荒谬了!未婚女子莫名其妙地“结婚”了19年
2年5月9日019,张梅和她的男朋友来到铜陵市义安区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
"奇怪!奇怪!”经查询有关档案,张梅发现该系统已登记——2000年6月18日,铜陵县民政局(现铜陵市义安区民政局)向赵曼出具了万童童中街字第067号结婚证。那一天,她与素不相识的赵登记结婚!
说她和赵根本不认识,也没有向赵登记结婚。铜陵市义安区民政局与赵登记结婚,严重侵犯了她的合法权益因为民政部门不会受理其取消婚姻登记的申请
张梅随后向铜陵市义安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撤销铜陵市义安区民政局2000年6月18日作出的《婚姻登记法》
一团糟!“丈夫”有两个“合法”妻子
。据了解,47岁的赵某也来自铜陵市义安区针对这些问题,铜陵市义安区民政局工作人员联系了赵某。通过赵某的身份信息,工作人员惊讶地发现,赵某仍然有一个合法登记的妻子,并且在一个月前刚刚离婚
铜陵市义安区民政局局长何清磊告诉记者,赵某于2000年和2002年分别以不同的身份信息和两名女性在民政局登记前一次婚姻登记的妻子是张梅,而后一次婚姻不久前结束了。双方婚姻的赵某向民政部门提供了相应的证明材料。赵某说,他自己没有办理第一次婚姻登记,他的妻子是另一个人。
民政局:关于张梅申请注销婚姻登记不被受理的原因,被告铜陵市义安区民政局在法庭上辩称,第一,原告张梅未向婚姻登记机关登记,原告无证据证明第二,2000年6月18日的婚姻登记是由男子赵某进行的,他提供了虚假的婚姻登记信息。虚假信息加盖了原告所在地的村委会和派出所的公章,因此登记没有错。三、根据婚姻登记的规定,只有受胁迫的婚姻双方才能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婚姻,在其他情况下婚姻登记机关无权办理注销婚姻手续在
审判中,被告易安区民政局也向法院提交了若干证据和证据:1 .2000年赵某的婚姻登记申请、婚姻状况证明及审查处理结果;2.2002年赵某的婚姻登记申请书、婚姻状况证明及审查结果;3.赵某的离婚登记表
易安区民政局认为,以上三组证据可以证明赵某分别于2000年和2002年申请结婚登记。他涉嫌重婚,但婚姻登记程序是合法的。《婚姻登记条例》和《婚姻登记工作条例》证明,除强迫婚姻外,登记机关不受理任何注销婚姻登记的申请。
男子承认虚假登记法院撤销
法院,赵某表示2000年6月18日不知道与的婚姻登记,由父亲处理。“当时,我并不想嫁给李三妹,但我父亲替我办理了结婚证。结婚证上的照片是我和李三妹,但名字是我和原告张梅登记的。我们伤害了原告,并向原告道歉。”
铜陵市义安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00年6月18日,赵某的父亲持有关材料向被告原铜陵县钟鸣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构申请结婚登记。被告对两人的婚姻进行了登记,并在张梅、赵某均不在登记机关的情况下,出具了万童童中街字第067号结婚证。
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八条的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婚姻登记条例》第7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审查婚姻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明和证明材料,并查询相关信息
本案中,原告和赵某均未向登记机关登记。原告在被告不知情的情况下在赵某处注册。被告的婚姻登记违反了法律程序。被告对原告和赵某的婚姻登记应依法予以撤销。
被问及:相关部门是否帮助作弊?
为什么赵某的父亲费了很大劲才登记了儿子的虚假陈述?赵怎么会有两个“合法”身份?这个有缺陷的婚姻登记过程是如何获得“合法”证书并通过考试的?
9年10月20日上午,铜陵市义安区区长何庆雷告诉记者,这一次发生在19年前。当时的婚姻登记工作确实不规范。当事人不在场,因此进行了婚姻登记。至于赵的父亲为何办理假结婚登记,他们并不知道,因为这与本案无关。
来源:安徽商报乔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