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事业单位可分为行政事业单位、公益事业单位和生产经营事业单位,按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规定的分类划分。行政机构是指完全、主要或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机构。目前,省、市、县三级的这类机构正在进行改革。他们必须将其承担的所有行政职能分配给行政机关。它们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能根据其职能性质得到保留和整合。公益机构又分为公益性一类和公益性二类公益性事业单位改革要求剥离生产经营、中介和收费职能,转变为企业经营,整合公益性服务职能。未来,事业单位将实行政企分开、政企分开、管办分开,只承担公益服务职能。生产经营机构是指其生产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可以被市场所替代。这种制度已经彻底改革,制度已经废除,所用的制度已经全部收回,自给自足的制度已经废除。公务员和退伍军人被转移到其他机构就业,合同管理人员如人事代理、合同工和劳务派遣工选择自己的工作。
3年,按照管理权限,事业单位可分为党委直属事业单位、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行政部门下属事业单位,以及行政部门内设机构、事业单位下属事业单位等。4、按级别不同,可分为省、市、县直机构、乡镇七站八站等。5、根据财务状况,也可分为金融独立机构、金融独立机构6、根据是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可分为法人机构、非法人机构7.机构受到机构数量及其职能的限制。在各地区设立的机构中,省市两级基本相似,县区更为复杂。有些或多或少,有些是单独建立的,有些是综合中心。不需要一对一的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