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起诉标准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本单位的财产,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处的金额应按累计金额计算。
中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自己的财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数额较大的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也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起诉标准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本单位的财产,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处的金额应按累计金额计算。
2。职业犯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贪污罪的四个构成要件是(1)客体要件
。本罪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客体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所谓“动产”不仅指货币(包括人民币、外币、有价证券等)。)已经归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占有和管理,但也归该单位有权占有但不占有的财产,如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所拥有的债权。就财产形式而言,犯罪客体包括有形和无形的客体,如厂房、电力、天然气、工业产权等。
(2)客观要件
本罪的客观特征是利用职务之便侵犯自己的财产。具体来说,它涉及以下三个方面:
1,这肯定是利用自己的地位。所谓利用自己的地位是指利用自己的地位及其相关优势
2,必须有贪污行为无论是先占有后据为己有,还是先占有后据为己有,采取贪污、盗窃、诈骗等手段后据为己有,只要本质上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表达非法占有的意图,达到较大的标准,就可以构成本罪。
3年,如果仅仅非法侵占公司、企业和其他单位的财产就必须达到数额较大,但达不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就不能构成本罪。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个特殊的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
(4)主观要件
本罪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目的是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财产也就是说,行为人希望在经济上获得占有、收益和处分单位财产的权利。这些权利是否已经获得或行使并不影响犯罪的构成。
在现实生活中,许多人没有把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明确区分开来。从法律角度看,我国对这两种犯罪的主体有不同的规定。虽然都是侵犯财产罪,但立案的具体标准也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