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处多多!最近,国家税务总局出具了25项证明,如取消了报纸上的发票遗失声明。

重大利好消息!最近,国家税务总局宣布取消25个认证项目,其中包括取消在报纸上公布的损失发票。将来,税控面板可以在线锁定。城市土地使用税和财产税可以一并申报。最近的税收政策太好了。一起学习新政策!

税号共宣布注销25个税号。

发票丢失,不需要发表声明!

2年7月23日上午,国家税务总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重点介绍上半年减税、减费的实施情况,税收收入的组织情况和深化“放松管制、服务”改革的情况在

增值税发票遗失声明

会议上,外方承诺取消另一批税收凭证!具体内容如下:

为进一步减轻纳税人数据报送负担,自2018年底起,分两批取消35张税务凭证,近期将取消25张税务凭证。其中,有5项属于原要求纳税人通过第三方取得的凭证,如丢失的发票和报纸上的注销声明。其余20项原要求纳税人提供自己的合法证件和其他信息,如个人身份证明、变更税务登记时提供的营业执照等。

|国家税务总局文件于1998年1月1日发布。让我们来看看国家税务总局的文件是如何规定的:

增值税发票遗失声明

增值税发票遗失声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取消一批税收凭证和废止修改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8号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取消一批税收票证、废止和修改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已经2019年7月8日国家税务总局第三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附件

:

1。注销税务凭证目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3。税收票证管理办法

4。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

2年7月24日019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取消一批税收票证、废止和修改部分规范性文件

的决定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继续发展“减证惠民”的要求, 为进一步深化“控税服务”税制改革,优化税收执法方式,改善税收经营环境,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宣布取消另一批税收票证。同时,国家税务总局清理了本决定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一批税务认证事项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6号发布)中取消的税务认证事项所涉及的税务部门规章和税务规范性文件,决定废止和修改部分税务部门规章和税务规范性文件。现公告如下:

1。注销一批税收票证

注销25个税收票证(附件1)其中,12项(附件1所列第1-12项)自本决定发布之日起暂停执行;13项(附件1所列13-25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大学生公寓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4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1号)、 暂停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第67号公告)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留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六税一费”优惠信息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第21号公告)的有关规定

2。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1)废止税务部门规章

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代扣代缴管理办法》(国税发[〔1998〕49号文件发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4号修订)

(2)修改3税务部门规章

1。删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修正案第44号)第三十一条中的“并公布无效声明”

2。《税收票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8号)第四十六条修改为:“纳税人遗失完税凭证,要求税务机关另行提供的,经核实税款已缴入库或者从国库退回的,税务机关应当出具完税凭证或者提供完税凭证原件的复印件。”“

3。删除《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6号、第44号修订)第十七条第一项中的“工商营业执照”根据本决定(附件2、附件3、附件4),重新发布

199以上修订法规

(3)废止1件税收规范性文件

废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被盗丢失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0号)

各级税务机关要切实做好注销税务凭证的相关工作,已注销的一律不予保留或变相保留;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不得设立新的认证事项。

......

......

肯定会在这个时候被问到,这样一个有利的政策什么时候会实施?税收收入见本文件的公告。让我们来看看

3和第

号决定的实施日期。本决定附件1所列的1-12项税收认证项目自本决定发布之日起暂停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本决定附件1所列的13-25项税收凭证。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大学生公寓房产税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4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1号), 暂停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7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留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六税一费”等优惠事项信息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1号)的有关规定。 具体暂停时间详见附件1

这一次大家应该很清楚,但正如大家在文章开头所说的,减轻税务人员的工作量不仅仅是这个!现在让我们来谈谈

税务署的最新政策:打开互联网上的报税托盘,明确两个申报应该合并,这是非常明智的。

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实施十项便利纳税新措施的通知》。未来,网上报税托盘可以解锁,城市土地使用税和财产税可以合并。其中,报税托盘可以在互联网上解锁。否则,税务局将不得不在大热天再次运行。一分钟内解决的问题将不得不排一上午的队,浪费时间。

增值税发票遗失声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十大便利纳税新办法的通知

税收总函[2019]2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各地国家税务总局特派员办事处, 局内各单位:

根据党中央“不要忘记你的主动精神,牢记使命”主题的教育工作部署,国家税务总局今年上半年审查和纠正了纳税人和纳税人在执行减免税政策中反映的问题,并推出了第一批10项新的便利纳税措施,更好地为纳税人和纳税人服务。

1、实行税收优惠清单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对税收优惠政策实行“清单”管理。不定期公布税收优惠项目清单。除必须经税务机关批准并依法向税务机关备案的具体情况外,所有纳税人和纳税人均“自行判断和申报享受”,并保留相关数据备查。

2、扩大出口退税无纸化申报范围在自愿的基础上,省级税务机关将进一步扩大一类、二类和三类出口企业无纸化退税申报的范围。

3。优化增值税发票稽查平台的功能国家税务总局优化了增值税发票稽查平台的功能。纳税人可以在5年内查询增值税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发票和二手车销售发票的信息。集成省级税务机关发票检查平台登录界面,纳税人可以通过统一入口查询省级税务机关自行打印的发票信息

4。提供免赔额发票信息提醒服务国家税务总局优化了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增加了本期抵扣发票提醒功能,避免本期抵扣发票逾期给纳税人造成损失。

5、推进税务事项办理国家税务总局明确规定了“处理能力”事项、适用对象及其标准。当纳税人和纳税人没有完整的纳税信息时,如果基本条件满足,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不影响实质性审查,可以“先办理后补缺”。如果纳税人和付款人书面承诺更正信息,他们可以按照正常程序处理。

6、规范和统一自助办税事项国家税务总局规范和统一了自助税控终端(机)的服务功能、应用接口和运行管理,拓展了纳税人和纳税人办理的自助业务,逐步实现90%的经常性涉税业务可以在自助税控终端(机)办理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探索与金融机构共享场地等合作模式,增加自助税务终端(机)的布局和数量

7、探索试点告知承诺证明事项国家税务总局选择部分地区开展认证事项公开试点。对于纳税人提供的相关涉税证明,将一次性以书面形式告知纳税人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纳税人的书面承诺符合披露条件、标准和要求,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责任,可免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实施纳税人解锁网上报税国家税务总局优化了新的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并在纳税人方面增加了异常卡清算和解锁功能。当纳税人的报税托盘被异常锁定时,可以在线申请解锁。税务机关将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核实和处理,并在消除风险后及时解锁。

九、实行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合并申报国家税务总局将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合并申报,省级税务机关统一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的申报时限,减少纳税人申报次数。

十、增加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各省税务机关应加强与同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沟通。市场主体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时,应当同步收集法定代表人的实名信息。税务机关应在各部门之间共享信息,不得再次收集实名信息。

各级税务机关要深入贯彻“不要忘记你的主动性,牢记使命”的主题教育计划。要按照“先立心、继往开来、发现差距、抓落实”的总体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减税、减费政策法规。各地要审时度势,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认真落实税收征管十大新举措,切实做好工作,解决好纳税人和纳税人的难题,确保主题教育工作取得成效,确保减免税政策深入人心。

国家税务总局

2年7月23日

云浮财经传媒中心

资料来源:云浮广播电视

编辑:莫应麟

值班负责人:赵军鳗

值班主编:卢

投稿电子邮件:yunffb@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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