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新闻:他们都是突然死亡。为什么会有不同的工伤认定?\u\u\u\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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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改造公司的正式员工,其劳动合同中规定的工作地点为相关项目所在地,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一天21点,项目部与同事开完会后,小杨说自己“有点不舒服”,然后回到宿舍休息。第二天早上6点,他的同事叫醒了他,发现他的脸变紫了,然后他打了120个紧急电话。最后,医院没能救他,他死了。死因是猝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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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另一个案例中,老王和他的同事徐在值班期间发生争吵后情绪激动,在警卫室外两三米处晕倒。当120名医务人员赶到现场时,老王已经没有了呼吸和心跳。经诊断,王的呼吸和心脏骤停是心脏性猝死经调查,老王有冠心病史78年。

也是猝死。上述两种情况可以视为工伤吗?

都是突然死亡,但法院的判决结果完全不同。

对于第一个案件,法院进行了再审:“没有证据证明肖扬因工伤死亡。小杨不符合工伤认定,在认定认定工伤时不能任意扩大。”“

”第二起案件,法院认为:“老王的职务是警卫,主要负责警卫工作事故发生时,老王正在值班,被认为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时突发疾病死亡,是工伤。“

为什么上述测定结果有差异?

一般来说,工伤认定应严格遵守三个条件: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和工作原因

。在特殊情况下,如果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内未被抢救,可视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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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种情况,由于小杨感觉不舒服,回到宿舍休息,他猝死的地方是单位宿舍,单位宿舍通常是员工休息的地方,与他工作的地方不同。在没有其他证据进一步证明该宿舍是肖扬的日常办公场所的情况下,他的猝死不符合“工作场所”的条件

,肖扬死亡时不在工作岗位,不符合工伤认定情况,最终未被认定为工伤。

为老王,虽然他猝死的直接原因是他自己的冠心病史,而不是工作原因然而,由于患者发病时在工作时间和岗位上,这被认为是工伤。

认定工伤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能随意扩大。由于

认定工伤实质上扩大了工伤认定的一般范围,即突破了“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和“工作原因”三个条件,司法实践对认定工伤一般采用严格的标准。

自然死亡工伤认定应注意以下两点:应认定

“工作时间”,判断员工遭受的意外伤害是否在用人单位规定或合理估计的工作时间内。如果在工作过程中解决基本生理需求的间隔时间也应是工作时间。

“岗位”的判断需要结合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以及用人单位是否有特殊的工作指令和安排来综合确定。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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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遭受工伤,雇主应如何处理?

完善基本就业制度,依法为职工购买社会保障

用人单位依法为职工购买社会保障的,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支付大部分费用和工伤赔偿,否则用人单位应当赔偿因未购买社会保障而导致职工无法享受工伤待遇的全部损失。

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兼职人员,还应当依法购买工伤保险。

及时修复各种证据

员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保存用于恢复事实的各种录音录像、证人证言和书面材料,以便在以后发生争议时尽可能恢复事实。

改善员工健康管理系统

对于大多数工作,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要求雇主负责组织员工体检,但随着新时期劳资关系的演变,越来越多的雇主开始重视定期跟踪员工的身体状况,从而更好地调整员工的劳动内容,促进雇主和员工的共同发展。

▼相关法律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256人+199人因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抢救后48小时内死亡。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活动中受伤;原在部队服役,因战争或工伤致残的

名职工,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旧伤到用人单位后复发。

名职工有前款第项和第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一)项情形之一的,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外,应当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2。《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工伤:256人+199人因突发疾病死亡或者经抢救后48小时内死亡。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活动中受伤;

因工作环境中的有毒有害物质或在用人单位食堂就餐引起的急性中毒而住院急救,并经县级以上卫生防疫部门核实;

被用人单位安排到依法宣布为疫区的地方工作,并感染了传染病的;原在部队服役,因战争或工伤致残的

名职工,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旧伤到用人单位后复发。

名职工有前款第一、二、三、四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五)项情形之一的,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外,应当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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