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早,这名未成年人冲进隔壁房间强奸了一名17岁的女学生,并被咬伤。

(原标题:案例研究:沉迷网络色情,引发冲动犯罪)

宝应电视台“关注人群”栏目官方微信新闻。目前,对互联网的迷恋正成为诱发未成年人犯罪的一个重要因素在司法实践中,许多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都与互联网有关,大部分涉入互联网的未成年犯长期受到网络暴力和色情的侵蚀。

强奸过程

强奸过程

2年1月12日,17岁的学生马某觉正在经历一场“噩梦”这天早上五点钟,睡在租来的房子里的马某觉突然觉得他的门被打开了。迷迷糊糊中,她看到一个年轻人只穿着内衣走进他的房间。他径直走向她的床,掀开被子试图强奸她。

宝应法院刑事庭副庭长陆阳东:

被告林谋浩在宝应一个租来的房间里,试图用嘴压住并捂住受害者的嘴,强迫其与受害者马娇发生性关系。然而,他遭到了受害者马觉的强烈抵抗,并逃了出来寻求帮助,但没有成功。

在林谋浩的庭审记录中,被告林谋浩承认那天晚上,我在手机上看了很多黄色视频,所以我被感动去强奸了隔壁的女孩,马谋角。在被强奸的过程中,马牟姣姣激烈地搏斗,并在逃跑前咬了林谋浩的左脸。宝应法院刑事庭副庭长陆阳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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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司法实践中,被告人林谋浩违反妇女意志,采取暴力手段强迫与妇女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罪。考虑到他在犯罪时是未成年人,有供认和犯罪未遂的情节,他因强奸被减轻处罚,最终被判处两年监禁。对强奸罪的处罚一般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轮奸等加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宝应电视台

199被告林谋浩犯强奸罪的原因与他沉迷网络色情有关。林谋浩手机上的黄色电影是引发冲动犯罪的原因,应该引起家长、学校和社会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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