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方向盘入刑重案定罪抢夺方向盘、变速杆等操纵装置,殴打、拖拉驾驶员以及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高度危险行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有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追逐竞跑,情节恶劣的;
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从事校车经营或者客运,严重超过额定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的;
运输危险化学品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危害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和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之一,同时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从重处罚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