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13月13日晚,在泰安市佛光路水牛港防疫点发生酒后驾车和破证的警情后,泰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及时开展了调查和鉴定工作经检查鉴定,范某血液酒精含量为220.1毫克/100毫升,涉嫌危险驾驶罪,现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警察提示:酒后不开车、酒后不开车、酒后开车都是犯罪对于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齐鲁晚报,齐鲁一点记者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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