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年12月3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修订后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佟建明说:“刑事诉讼法是当事人权利保护法。”。
何说,修订后的规定真正体现了对人权的尊重和保护,对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其他权利的保护,以及在每个司法案件中努力使人民感到公平和公正。
“在实践中对于非法证据的收集,严格执行排除非法证据的规则,切实防止刑讯逼供和冤假错案“
规则界定了非法证据的范围;完善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的合法性审查制度;规定检察院发现侦查人员以刑讯逼供或者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的,应当排除相关证据,依法提出纠正意见。
199规则第67条明确规定,以下列方式收集的犯罪嫌疑人的供词不予采信:199违背犯罪嫌疑人的意志,以殴打、非法使用武术、变相体罚等暴力方法使犯罪嫌疑人遭受难以忍受的痛苦的供词。利用暴力等威胁或者严重损害本人及其近亲属合法权益的手段,使犯罪嫌疑人遭受难以忍受的痛苦,做出违背其意愿的陈述;
非法拘禁等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方法收集的口供
199规则第68条提到,除两种情况外,犯罪嫌疑人在刑讯逼供行为影响下所作的相同的重复供述应当排除在外。一是在调查过程中,公安机关根据控告、举报或自我发现等情况,确认或不能排除非法收集证据和更换调查人员。,其他侦查人员在被再次讯问时告知诉讼权利和供述与处罚的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主动坦白。一是在审查、逮捕和起诉期间,检察人员告知诉讼权利的法律规定和讯问时的供述和处罚,犯罪嫌疑人主动坦白
199规则第69条明确规定,以暴力、威胁和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非法手段收集的证人证言和被害人陈述应当排除在外。(北京青年报记者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