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区选择住房时,
忽略了关键的账目问题在
199的房子被转移后,他们中的一些人惊讶地发现其他人的账户仍然挂在199学区的房子上!小部门,在学区住房上悬挂别人的户口是否影响孩子进入相应的学校?
让我给你讲一个案例
小部门
购房后,发现账户上有9个陌生人的学位,
已被使用。为解决子女就学问题,2018年4月,陈夫妇通过中介购买了一套住房,总价为468万元。夫妇俩和原房主同意先付240万元,剩余的228万元在产权登记前三天付清
出乎意料的是,合同签订后,中介公司告诉这对夫妇,他们买的房子有别人的账户。这对夫妇对此很不满意,但中介答应在房子过户前搬出别人的账户。
2年6月018日,经中介告知,户口已结清,夫妇二人相信事实,原房东李女士办理了房屋买卖的税务手续。
刚交完税,原房主李女士突然告诉陈先生和陈太太,她没有办法将房子的原户口迁出。
陈夫妇立即前往房屋所在地派出所进行调查。不检查没关系。当他们检查时,他们吓了一跳。房子里有9个注册的永久账户。然而,前业主李女士意外地说,她也不认识这九个人。
深感上当受骗,陈夫妇与原业主李女士多次协商未果,最终选择将李女士告上法庭,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经济损失20万元。
陈夫妇向法院表示,由于他们买房子是为了子女上学,所以在买房子之前专门询问了户籍情况。李女士和中介确认该房屋没有户籍。房子的前主人李女士说,当她买房子的时候,她没有注意到户口登记。
关于陈夫妇的子女是否仍可在小学定居,经法院与教育部门核实,认定2018年6月30日后购置的房产原则上自地址用于入学之日起六年内只提供一个入学学位。然而,2015年,李女士的女儿在涉案房屋的对应小学上学。根据上述政策,陈先生家的孩子不能在这里定居上学。经审理,
199法院认为,原告为其子女购买房屋的初衷也受到了侵害,因为被告李女士未能如实告知争议房屋的户籍情况,且户籍不能迁出。最终,法院决定解除双方的房屋买卖合同。合同法第60条
第
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和保密义务。
第九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
(2)在履行期届满前,一方当事人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其主要债务;
(3)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其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未履行的;
(4)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其他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案件发生在学区,
六年只提供一个入学学位,
在张家港教学区的住房是如何认定的?
让我们看看!
张家港市教学区细则
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免于就近入学,义务教育学校入学实行居住地原则适龄儿童、青少年本人或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取得产权证的期限为2019年6月30日之前)是决定在教学区内报名的主要依据(学校可以收集房产信息,到市房管部门进行审核)确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学区域的具体规则如下:
1。学生的常住户口应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常住户口和法定固定住所一致如果学生的户口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不一致,应以其本人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法定固定住所作为确定教学区域的依据。
2。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常住户口应与法定常住户口一致如果永久居住地与法定固定居住地不一致,应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法定固定居住地作为确定教学区域的依据
3。学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多个法定固定住所的,原则上以一个相对稳定、有长期居住条件的法定固定住所作为确定教学区域的依据。
4。如果注册学生、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没有合法固定住所,且其父母的注册住所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长期居住在一起,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住所是唯一的住所,则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合法固定住所可作为根据就近接受义务教育的原则确定学生教学区域的依据。
5。本市注册的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完全产权的法定固定住所,且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产权的法定固定住所和唯一住所可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原则上,在义务教育阶段,其他形式的具有共同财产权的合法固定住所不得作为学校就近入学的依据。
6。户口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处。监护人在教学区内没有合法的固定住所,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可凭相关证明在监护人的户口登记:①父母双方均为现役军人(含武警);(2)父母双方都是公众派往国外的专家和技术人员。(3)孤儿
8。如果新公民的配偶一方的户口是我市的户口(包括集体户口),其子女就读于公办小学和初中,享受本市户籍居民的待遇。申请入学的新公民或其子女在我市有合法固定住所,并以其合法固定住所确定教学区域;新公民子女的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的合法固定住所不作为确定教学区域的依据。
9。对于在本市有常住户口且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学生,市教育局或镇(区)应根据其实际居住地和相关学历数量等情况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学习。
10。因城市建设、小区改造等原因拆迁的,虽然人已迁入新居,但由于客观原因户口尚未迁入的,教学区的确定以新住宅为准;原住宅已被拆除,新住房尚未交付。新安置的住房以确定教学面积为准。如果家庭确实有特殊困难,市教育局将根据城市地区的实际情况协调安排,镇(区)将协调农村地区的安排。
11。登记监护人提供的合法固定住所。在五年内,注册的合法固定住所应被视为学位(同一家庭的多个子女不受限制)
部门解释说,
无疑是购买者避免学区房屋买卖纠纷的最佳解决方案,如果他们提前做好功课的话。例如,在购买房子之前,你可以在警察局检查房子的居住状态。购买学区房屋时,应在合同中明确说明购买房屋的目的,并约定终止房屋的权利。
首先,应该明确说明,买这所房子的目的是送孩子上学,具体到哪所学校,在哪一年;
第二,应该说明的是,如果这个目的不能实现,包括但不限于其他原因,如账户没有被移出和学位名额已经使用,这些情况应该直接列出。在这种情况下,乙方有权终止合同。这样,他们将来到法院,如果达到解散的条件,法院的判决很可能支持解散(合同)
想在学区买房的人必须睁大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