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ongxin.com 8月29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网站上的信息,最近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机关服务标准》(3.0版)(以下简称《标准》)按照“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最大限度规范纳税人”的原则,在保持原有框架和风格的基础上,对《条例》进行了优化和调整,鼓励各地创新税收管理方式,进一步提高税收管理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简化管理”另一个城市:大幅削减证明材料和经营事项
根据简化管理和下放权力的要求,本准则取消了“印花税销售许可证审批”和“非居民企业选择在其主要机构所在地征收和缴纳企业所得税审批”两项审批为了有效解决纳税人的新困难和注销困难,新版服务标准将税务登记改为信息报告,并对新成立的企业实行“包”。将税务注销改为税务清算申报,实行“免”、“即时”和“承诺”,努力优化新办注销手续。
与以前的《服务支付条例》相比,新的服务支付条例大大简化了纳税人的纳税数据,不再需要提交70种国外部门的证明数据,148项“最多运行一次”
“方便”体验更强:招聘直接指向税务管理的难题。
在涉税事项整合方面,将原国税和地税的98件普通税务管理事项由“两次管理”和“联合管理”改为“一次性管理”,并对附加税(费)申报、房地产交易申报等34件相关事项实施了“系列管理”。同时,简化纳税流程,提供操作指南,提高整体处理效率。
将业务流程分为四个部分:接受、处理、反馈和归档,并定义了每个部分的执行步骤。严格执行“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输出”等要求,强化前端和后端接口,消除处理流程差异,有效规范纳税服务工作
在拓宽税收渠道方面,加强电子税务局建设,提高网上税务管理和自助税务管理的比重,通过电子税务局、移动终端或自助终端明确办理事项,为纳税人提供多样化的税收渠道。
“管理”苦练内功:注重完善事中事后管理在制定
“标准”的过程中,国家税务总局不仅“减负”了税收负担,还“增加”了后续管理。
-加强实名验证全面实施实名制税收管理,明确发票征收、发票开具、销户等高风险问题的实名制核查要求;其他方面,以减少信息报送量为导向,引导税务实名核查,有效甄别税务人员身份信息,锁定假收据、假发票等违法行为,有效防范逃税风险,有效保护守法纳税人权益。
-加强管理凝聚力将管理措施转移到纳税人的税务上,如规范新建纳税人发票的管理,小型商业批发企业实行指导性期限管理,明确申请发票的数量和开具发票的最高限额等;以加强前台风险应对为重点,提高提醒纳税人纠错的要求,合理提醒低风险事项,及时封堵中高风险事项。
-加强信用监管坚持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明确为甲类和乙类纳税人在发票征收、出口退税、税收优惠、退税、注销等方面提供便利。对丙类、丁类纳税人,在发票供应、退(抵)税处理、出口退税等方面进行限制,促进纳税人诚信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