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是“名义上的”法律代表,那么你应该意识到这些风险与你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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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名股东的风险

“名义”顾名思义是指工商登记的法定代表人实际上不担任与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的业绩有关的任何职务或职权,与公司的设立和经营没有实质性关系,而只是作为工商登记的法定代表人在实践中,一些人轻率地同意成为另一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因为他们的亲戚或朋友的感情或他们暂时的小利润的愿望。然而,这涉及到许多风险。

根据《民法通则》第49条规定: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责任外,可以对法定代表人给予行政处分和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超越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 2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3)抽逃资金或隐匿财产逃避债务;

(4)解散、撤销或宣告破产后擅自处分财产;

5]变更或终止时未及时申请登记和公告,给利害关系人造成重大损失的;

[6]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公共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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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此,即使“名义上”的法定代表人不参与公司的管理,只要法人有此行为,法定代表人也应受到责备因此,如果“名义”法定代表人想要减轻处罚,他需要承担举证责任,证明他属于“名义”法定代表人,否则,将会发生以下法律后果:

1。民事责任后果:法定代表人对其本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例如,它对非法行为产生的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刑事责任后果:中国刑法规定,在一些特殊犯罪中,除了对单位进行处罚外,还可以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例如,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逃税罪、侵犯版权罪、非法经营罪等

3。行政责任的后果:可以对“名义上”的法定代表人实施行政制裁和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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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法律后果:

(1)公司正在进行民事诉讼或不履行法律文件确定的义务时,司法机关可以采取限制法定代表人出境等强制措施。

(2)公司进入破产程序,法定代表人不得擅自离开住所;

(3)如果公司不纳税,税务机关可以限制法定代表人出境;

(4)被执行人是单位的,在采取消费限制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影响债务履行的责任人、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生活和工作不需要的高消费和高消费行为;

(5)许多限制适用于自建公司;如法律规定他是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经理,并对企业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企业破产清算结束之日起未逾三年;或者自营业执照被吊销之日起不满三年,不能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

综上所述,法律援助部提醒大家,股东或投资者在使用他人作为法律代表时必须谨慎,个人不应轻易充当他人企业的法律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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