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浒传》第513期(文/焦牧)第
《水浒传》中多次提到“屋外”所谓的“外屋”,也称为外屋,是指一个男人的妻子没有娶一个女人,而是把她留在外面,类似于今天的女主人或女主人例如,被救出后,在雁门县为赵先生做外间工作。阎婆惜也是宋江的“外间”。宋江刚刚在运城县买了一所房子,把她安置在那里。从房子里可以看出,外间的地位很低,不如妾房。
后来,宋江的纸袋被留在阎婆惜。阎婆惜读了晁盖写给宋江的信,强迫宋江答应自己三个条件其中,第一个条件是“文件”
阎婆惜说:“首先,你可以从今天起归还我的原始文件。再写一张纸,让我再嫁张三,又不敢再争文书“——《水浒传》
,哪个是阎婆惜的“文件”?从这句话来看,“典”是指抵押或典当那么,阎婆惜是不是像个对象一样典当给了宋江?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要理解宋江与阎婆惜的典当关系,有必要从中国古代的“典妻”说起。
典当妻子习俗的出现所谓的典当妻子是将妻子和小妾抵押给他人,以换取一定的好处,通常是金钱。这种抵押贷款通常有一段时间,到期时必须赎回。如果不赎回,就是出卖妻子。请注意,典型妻子的妻子不限于妻子,还可以是妾、婢女等。
早在2200年前的战国时期,就已经有了“当妻”的迹象
今天的家庭也在管理分娩,忍受着饥饿、寒冷、力量和劳累。尽管他们正遭受着军事困难、饥荒、温暖的衣服和美味的食物,但他们必须呆在家里。谁为了食物和衣服而彼此相爱,为了失去的幸福而彼此相爱,渴望岁月和饥荒,谁娶了他的妻子,卖掉了他的儿子,谁就是一个家庭。——韩非子,刘帆
韩非子提到“娶妻生子”问,妻子是他的妻子,怎么会结婚?因此,“娶老婆”在这里意味着“卖老婆”出卖妻子是一次性的事情。一个人可以把自己的妻子直接卖给别人,但不能在以后赎回。
直到汉代,仍有这种现象南北朝时,在《舒威》、《南舒淇》等资料中,也有“妻儿当头卖”或“妻儿当头卖”的说法什么是“质量”?《说文解字》解释得很清楚,就是用东西来收钱,就是典当或抵押显然,女人被当作物品然而,这并不是真正的“典型妻子”为什么
会出现“卖老婆”和“卖老婆”的现象?
的原因是战争频繁,饥荒和税收严重,老百姓无法生存。为了填饱肚子,他们不得不这样做。管仲说,粮仓懂得礼仪,衣食足知荣辱。当肚子饱了的时候,人们会忘记很多礼节。他们可以做任何事来生存。因此,在战争时期,甚至可能出现“孩子容易吃”的情况至于用人肉作为军粮,历史上也不是没有,韩承羽后期就用人肉作为曹操的军粮
当然,从本质上来说,这仍然是因为在一个以男性为主的社会中,女性的地位很低,所以只有男性可以出卖自己的妻子,而女性不能出卖自己的丈夫。典当妻子习俗的发展
从
到唐宋时期,典当妻子基本成为一种习俗对一些人来说,即使没有战争、饥荒和重税,他们仍然会典当他们的妻子。
说一个当掉的妻子只能被迫吃饱似乎是合理的。然而,如果不是为了胃,而是为了其他目的,这是不可原谅的。什么目的?要么换钱,代孕,甚至偿还债务当然,如果关系好,甚至不需要钱。
宋小心在《齐东俞晔》中,说过这样一个故事
潘说:我没有公开的第三个儿子陈说:我有一个女仆已经生了一个儿子,我应该借用一下。他一分娩就会把孩子送回来。即遣之,即翁之母也——“季东业”
陈翁之父与潘之父,同为朝臣,年龄相仿,关系良好。然而,潘的父亲当时没有孩子,陈翁的父亲把他的女仆(她已经生了陈翁)借给潘府使用。后来,女佣又生了潘。这个故事赞美了一个母亲生了两个儒者的事实,但也可以看出,当时妻子当铺是正常的,除了陈辅把他的婢女免费送给潘福。
宋代有许多典型的妻子,在《资治通例龙编》、《简毅志》等文献中多次提及苏轼曾告诉皇帝,由于干旱、蝗灾等原因,岭南百姓经常典当妻子,出卖子女,至今已有20年没有断绝。一些官员还故意借钱给穷人,条件是他们向妻子和女儿借一段时间,迫使穷人“典当他们的妻子”和“典当他们的女儿”。这真是令人发指。宋朝有许多皇室。他们中的一些人地位低下,无法挣钱养家。他们还出卖了他们的妻子和小妾。富人为了好玩而竞相租房。
那时,妇女不仅得到临时妻子和小妾来继承家庭传统,还得到奴隶来偿还丈夫的债务。这就是所谓的“点铁”然而,一旦她们被追封为仆人,这些原本处于妻子地位的妇女往往像女仆一样悲惨。
原本是书的结尾,或者是因为水旱不熟,或者是因为公私债务,一个一个标准粘贴,逐渐成为常态虽然名字不同,奴婢不要不要,鞭打劳役,至死也休——韩愈的《应该在哪里码贴心爱的男女等》
韩愈说得很清楚,虽然名字不同,但实际上和奴婢没有什么区别
典型妻子根据时间长短可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短期的,到时候,受害者必须把钱给别人,也称为“扣留妻子”或“出租妻子”一个是长期的,抵押就像租金,抵押权人不需要还钱。如果你仔细想想,在短期内,受害者什么都没有得到,并把他的妻子给了别人一段时间。这真的太侮辱女性了。
宋江和阎婆惜,属于长期典型的妻子,但阎婆惜以前没有丈夫
不是妻子,又是佳能,所以宋江对阎婆惜不在乎即使他知道阎婆惜和张文远之间的通奸,他仍然没有揭露出来,也没有抓住机会报复。在他看来,阎婆惜根本不重要。
在这里,我们会发现,无论是长期的还是短期的,无论是抵押妻子,无论是女佣,无论是收费的还是免费的,它都是广义上的“抵押妻子”。典当妻子习俗的形成与发展
199宋代以来,典当妻子的习俗已经形成在元、明、清甚至民国时期,典当妻子在一些地方仍有发展和流行,在现代文学作品中也有提及。在元朝,当老婆的习俗在吴越很流行。就连《元律》也发出感慨:“吴越之风,自典妻聘子以来,已久矣,前代不禁。”典型的元代妻子甚至可以增加钱来续租。明清时期,在浙江和其他地方,典当妻子的习俗保持不变。因为它受欢迎,所以有很多标题。在浙江省,当老婆也被称为借老婆、当铺、雇丈夫养丈夫、坐在法庭上雇丈夫、领导老婆、当水、租肚子等等
现代文学作品,柔石的小说《奴隶之母》,也指责了“当老婆”的恶习这部小说后来被改编成永剧《点七》,并获得了中国戏曲学会奖、鲁迅文学艺术杰出成就奖、中国曹禺戏剧奖等多项大奖。直到新中国成立,这种坏习惯才被抛弃。典当妻子的其他问题
当时,典当妻子必须经过一套既定的程序并签订合同。该过程包括以下几点
是第一份契约,也称为“文件”和“结婚文件”。本合同由双方签字,一式两份,一份给原丈夫,一份给标准丈夫。原因、期限、价格、子女抚养费等。应该在合同上写明。此外,在滇家族出生的子女随滇家族姓,享有滇家族的财产继承权。
之后是中间人,即介绍人和担保人,双方都应此外,还有婚礼。婚礼主要是为当地的老人和显赫的家庭举行的。他们主要是让每个人都知道和认可仪式。
咸丰1999年11月23日的一份典当妻子合同,保存至今从这份文件中,我们可以看到典当妻子的时间、双方当事人和担保人的姓名等。
对女性的身心造成了极大的伤害,所以自唐朝以来,历代都有法律禁止这种现象。
唐朝规定,一旦发生典当或出卖妻子的案件,将被视为离婚,男子将被判处两年监禁。宋朝继承了唐朝,基本上是一样的。明朝继承了元朝,规定如果一个人娶了一个妻子和一个妾,他必须有100个职员和80个职员。如果一个妻子和一个妾知道了这件事,他们将会和他们的丈夫犯同样的罪行,如果他们不知道这件事,他们将会被免除惩罚。清朝和明朝一样,但规定更为详细。
参考资料:
魏的《元明清典妻习俗与法律关系》
的《中国古代典妻婚俗及其渊源》
叶的《典妻习俗论》、《水浒传》、《韩非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