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女护士并销售口罩,诈骗收入超过6000元。
2年2月3日,被告宁波鄞州21岁男子利用“鄞州第二医院女护士”的身份,通过微信与受害人吴先生见面,并向其透露有特殊渠道获取医用口罩。目前,吴先生也急需口罩,而应某的价格确实比市场价格低得多。因此,吴先生向应某提出购买10000副医用口罩,希望留着自用,分发给身边的亲友。
通过另一个微信号联系到“鄞州二院仓库保管员”吴先生。在吴先生为面具支付了6295元之后,他停止了与吴先生的联系。
2年2月3日,鄞州市公安局接到被害人吴的报案,于2月5日将其抓获2月6日,此案被移交至公诉部门。公诉部门教育了一个人,他愿意认罪并接受惩罚。2月7日,公诉机关向鄞州法院提起公诉。
人因传染病疫情诈骗被一审判处6个月徒刑
2年7月7日,鄞州法院依法举行公开审理,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在庭审中,被告应对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无异议,并已追回全部赃款赃物。
根据查明的事实,经审理认为,被告在预防和控制突发传染病期间,假借销售预防突发传染病的物品,骗取他人财物的,应当依法从重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爆发及其他灾害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被告人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北京青年报记者赵珈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