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邻居偷了价值45元的戒指,被判盗窃罪,判处6个月监禁

常言道,预防是必不可少的,租户也应该保持同样的警惕。一名五十三岁男子张,潜入一名合住客沙的房间,偷走了他的银行卡和一枚戒指。经核实,这枚戒指的价值不超过45元,而且他没有从银行卡上取钱。9月11日,北京市石景山法院认定张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张于1999年11月11日下午2时40分被移送法院

盗窃罪

公诉机关指控张于2019年4月11日14: 00左右,将一张银行卡和一枚戒指从其租住的房间偷进另一名房客沙的租住房间的阳台。4月19日和16日,许、张想从被盗银行卡中提取500元现金,但因密码错误而未果。之后,张把银行卡扔进了垃圾桶。

据报道,正当张准备从银行提现时,卡的主人沙某的手机响了,提示他有人用卡提现。沙姆立即寻找他的银行卡,当他发现银行卡不在他身上时,就报警了。4月25日,张被公安机关抓获,并从他租住的房间里得到一枚被盗的戒指。经鉴定,这枚戒指价值45元在

199法庭上,张供认了他的犯罪事实,说他已经活了53年没有犯法。现在他又瞎又聋,在混乱的时刻触犯了法律。他希望有机会改过自新,并请求法院允许他参加9月底为他的孩子举行的婚礼。经审理,

199合议庭认为,张犯盗窃罪,依照有关法律判处张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北京青年报记者李强

照片:北京青年报记者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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