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陪我长大,我陪你去死,这句话翻译成法律语言就是父母有义务赡养子女,子女有义务赡养父母,赡养不仅是物质上的支持,也是精神上的支持。
当孩子成家立业时,对父母的支持就成了家庭的责任。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应无条件地支持对方的赡养义务。
换句话说,婚姻是赡养义务的转折点。在没有婚姻的情况下,赡养义务是个人义务。婚后,大多数人用夫妻共有的财产来供养父母,这已经从个人义务转变为家庭义务。那么,由于婚姻关系的变化,赡养义务会再次成为个人义务吗?
在公众的观念中,如果夫妻离婚,个人对另一方的父母是否会免除赡养义务,如果是丧偶呢?在这种情况下,这是否也排除了女性供养其岳父岳母的义务?
离婚民事行为会在法律上人为地联系婚姻关系,但丧偶则不同,而且没有离婚证明来支持婚姻关系的联系。从道德的角度来看,许多人在丧偶后仍然会支持他们的姻亲。随着时间的推移,这已经成为公众意识的问题,但法律和道德毕竟是不同的。
当配偶被宣布死亡时,夫妻双方的关系实际上在法律上已经解除,即使没有离婚证书也是有效的。
随着婚姻的接触,赡养老人成为一种道德义务,而不是法律义务。失去配偶后选择不赡养老人也是合法有效的。许多人会说,如果你继承遗产,你必须支持它。这种说法也是片面的。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无论哪种继承方式,妻子都应得,不能成为赡养老人的限制。当然,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如果对妻子遗产的遗嘱限制是基于赡养老人,那么赡养老人是一项法律义务
配偶作为法定继承人,除非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明确为其设定赡养老人的继承前提,任何人不得剥夺配偶的法定继承权并为其设定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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