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目前为止,中国已经对创业和就业的主要环节和重点领域出台了89项税收优惠措施,覆盖企业的整个生命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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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创业期间的税收优惠
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
1。销售额不超过限额的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2。对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
3。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资源税等“六税两费”;
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
4。关键群体的创业税减免;
5。关键群体就业减税;
6。退役士兵创业减税;
7。企业吸收退役士兵就业减税;
8。随军家属创业免征增值税;
9。军人家属创业免缴个人所得税;
10。安置随军家属就业的企业免征增值税;
11。军队转业干部创业免征增值税;
12。自谋职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免征个人所得税;
13。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就业的企业免征增值税;
14。残疾企业家免缴增值税;
15。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征收增值税后立即退还;
16。特殊教育学校举办的企业安置残疾人的增值税应立即征收并退还。
17。降低残疾人就业的个人所得税;
18。对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企业中的残疾人工资予以加计扣除;
19。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减免城市土地使用税;
20。常驻专家进口自用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21。归国留学人员购买自用国产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创业和就业平台税收优惠
22。为孵化器提供孵化服务的国家级和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23。国家和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免征房产税;
24。国家和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免征城市土地使用税;
25。国家和省级大学科技园对孵化对象提供孵化服务所得免征增值税;
26。国家和省级大学科技园免征财产税;
27。国家和省级大学科技园免征城市土地使用税;
28。国家档案局为孵化对象提供孵化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29。国家备案的公共场所免征房产税;
30。国家备案的公共空间免征城市土地使用税;
向提供金融和非货币资产投资援助的风险投资企业和金融机构提供税收优惠。风险投资企业投资非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按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32。有限合伙风险投资企业法定合伙人投资非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按比例冲抵应纳税所得额;
33。企业风险投资企业对初创科技企业的投资按比例冲抵应纳税所得额;
34。有限合伙制风险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投资开办科技企业,按比例扣除应纳税所得额;
35。有限合伙风险投资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投资兴办科技型企业,并按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36。天使投资者投资于初创科技企业,按比例冲抵应纳税所得额;
37。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应当分期缴纳企业所得税;
38。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应当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39。金融机构对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的所得税抵扣;
40。小额贷款公司向农民发放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41。小额贷款公司对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的所得税抵扣;
42。金融机构对农民、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小额贷款免征增值税利息收入;
43。对农民、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融资担保和再担保服务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44。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签订贷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45。书籍印花税减免;
2、企业成长税收优惠
研发费用加扣除政策
46。研发费用加扣除额;
47。委托海外研发费用加扣除;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或一次性扣除;
49。制造业和一些服务企业合格仪器设备加速折旧;
50。制造业和一些服务业的小型和低利润企业的合格仪器和设备加速折旧;
购买合格设备税收优惠
51。进口主要技术设备免征增值税;
52。科研机构、技术开发机构、学校等单位的进口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53。闽口市重大科技项目进口免征增值税;
科技成果转化税收优惠
54。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及相关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
55。降低技术转让所得的企业所得税;
科研机构创新人才税收优惠
56。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股权激励的个人所得税递延缴纳;
57。高新技术企业技术人员股权激励应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58。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应当在股本转换的基础上,向个人股东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59。为获得非上市公司的股票期权、股权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而递延缴纳个人所得税;
60。获得上市公司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激励,并适当延长纳税期限;
61。投资科技成果股份的企业和个人的递延所得税;
62。国家、省部级和国际组织授予的科技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63。岗位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减免个人所得税;
3、成熟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64。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税。
65。职工教育经费按企业所得税的8%税前扣除;
66。高新技术企业和中小科技企业结转的亏损数已延长至10年。
67。对技术先进的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税。
软件企业税收优惠
68。如果软件产品的增值税超过税收负担,将立即退还。
69。软件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70。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71。软件企业收购软件产品研发和扩大再生产企业,征收和退还增值税的所得税政策;
72。企业外包软件以缩短折旧或摊销期;
集成电路企业税收优惠
73。重大集成电路项目企业增值税免税退税;
74。线宽小于0.8微米的集成电路制造企业定期免征企业所得税;
75。线宽小于0.25微米的集成电路制造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76。投资80亿元以上的集成电路制造企业减按15%税率征税。
77。线宽小于0.25微米的集成电路制造企业定期免征企业所得税;
78。投资80亿元以上的集成电路制造企业,定期免征企业所得税。
79。集成电路制造企业或线宽小于130纳米的项目定期免征企业所得税;
80。集成电路制造企业或线宽小于65纳米的项目定期免征企业所得税;
81。投资150亿元以上的集成电路制造企业或项目,定期免征企业所得税;
82。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83。降低集成电路制造企业生产设备的折旧年限;
84。集成电路封装测试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85。生产集成电路关键专用材料的企业和生产集成电路专用设备的企业,定期免征企业所得税。
86。集成电路企业退还的最终增值税免税额,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的计税基础中扣除;
动漫企业税收优惠
87。动漫企业增值税超过税收负担的,予以征收或退还;
88。动漫企业进口合格商品免征增值税;
89。符合条件的动漫企业定期免征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