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疫情影响延期复工的通知_延期缴纳规费、情节轻微免于处罚……上海海事发布10条举措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关于疫情影响延期复工的通知

上海海事局在此前实施相关措施的基础上,推出10项服务措施,全面防控疫情,支持服务企业恢复工作和繁殖。

1。简化认证事项的通知和承诺程序

在原上海海事局认证事项通知和承诺制度的基础上,企业申请人免除提交身份认证材料和复印件的义务,无需提交认证材料的《通知承诺书》。

关于疫情影响延期复工的通知

2、延期支付费用

在防疫期间,由于疫情的影响,港口建设费支付义务人在法定期限内难以支付的,可以依法申请延期支付,依法准予延期支付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

3、对轻微、无危害后果的违反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秩序的违法行为实行包容和审慎监管

实行名单管理,免予行政处罚如果处罚确有必要,实行远程自救处罚在法定期限内难以缴纳罚款的,可以依法申请延期缴纳,免收滞纳金。

4、水上重大项目

涉水项目在建期间因疫情造成水上水下活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及时换发,但相关施工条件、环境等因素未发生变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且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其持有的水上水下活动许可证有效期自动延长至疫情结束

五、实施“远程监管”新模式

涉水项目现场检查、船舶现场监督检查、船舶安全检查、危险预防现场检查、监督检查船公司使用无人机、电子巡航等远程监管方式对于一般级别以下的事故,如果没有可能影响船舶航行安全的事故,可以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进行远程调查。

关于疫情影响延期复工的通知

6、修复信用信息

为参与疫情防控和因疫情影响导致不诚实行为的企业和船员,帮助他们修复信用信息

7、实施船员在线培训考核

实施船员适任证书知识更新在线培训考核全覆盖,便于疫情期间及时更新船员证件,降低船员费用

8。实施“非接触式”政府服务

的企业和船员可以通过海事“一网办公”平台申请相关业务并支付相关费用,实现在线“非接触式”处理全过程

九、实行政府服务的“邮件办”

对于必须提交的书面材料,申请人可以通过邮件提交,行政审批结果的材料通过邮件送达

10、开辟“绿色通道”确保重点物资运输畅通

优先采取投水、锚泊、离泊等措施,重点保障防疫物资和电力、煤炭、石油、液化天然气、粮食、矿石、集装箱等生产生活物资运输畅通。

作者:何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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