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四川省博物馆官方网站了解到,四川省博物馆发布了《关于收集防控新冠状肺炎疫情证据的通知》。全文如下:
鼠年伊始,爆发了新的冠状肺炎疫情在党和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国上下齐心协力抗击疫情。这场战争的“流行病”中出现的无数感人事迹和美妙时刻让我们记住:谁为所有人拿工资,谁在风中逆行,谁在寒冷的夜晚等待,谁心怀感激。四川博物馆作为一个综合性的地质博物馆,是重大事件的参与者和历史记忆的保存者。为了弘扬全民热爱浩瀚宇宙的时代精神,收集今天的感受和明天的记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文化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全国文物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和《四川省文物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予以公布。在确保防控安全和不影响第一线抗击疫情的前提下,我们真诚征集各行各业抗击疫情的实物、图片、数据及其他相关证据。我们欢迎社会组织、团体、个人和企业积极提供相关见证或征集线索。现将相关征集项目公告如下:
1、征集范围
(1)与一线医务人员、基层防控组织、群众团体、企业和个体志愿者抗击疫情相关的防护装备(未使用的征集,不影响防控材料的储备)、诊疗记录、战书、入党申请书、日记、微信参战截图、防控工作笔记。 社区出入境证件、工作证、登记表、体温计、臂章、臂章、消毒用具、宣传标语、捐赠物品外包装、捐赠物品清单、社区隔离设备、防疫材料生产记录等。 ;
(2)文件和文件
各级政府机关部署防疫工作的文件、各部门发布的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完整的疫情发布材料、宣传海报、新冠状肺炎科普资料、强制休息令、强制陪护令、捐赠物品送货单、个人捐赠证明等。;
(3)摄影作品、录音、录像、小视频、纸质报告等。在
199个图像、音频和视频课程中,反映了抗击疫情的典型人物和事迹。(4)为展示抗击疫情而创作的绘画、书法、诗歌手稿、歌曲手稿等艺术作品;
(5)其他具有独特价值和重大意义的物品
2、收藏方法
(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博物馆条例》和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2)接受社会团体、事业单位、非政府组织和个人的无偿捐赠,并接受有关单位的转移、调拨和转移
(3)提供者应简要描述照片、视频和物品,包括时间和个人事件等基本要素,并留下捐赠者的姓名和联系信息。
(4)在做出选择决定后,博物馆将向捐赠实物的单位和个人颁发捐赠证书。如果经过验证和选择后仍未收集到原件,则原件将被退回。
3、联系方式
因疫情关系,有意者应先致电四川省博物馆联系张老师登记其捐赠意向。疫情结束后,我院将在家中接受捐赠或由捐赠人送至博物馆。
电话:028-65521513;18200502801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开征集,有效期较长。
四川博物馆
2年2月21日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