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疫情发布_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工作指南,统筹推进全省文化旅游业有序复工复产

云南省疫情发布

近日,云南省文化旅游厅下发了《云南省文化旅游厅转发文化旅游部公共服务司关于印发公共图书馆和文化中心(站)恢复工作指引的通知》和《资源开发司关于印发旅游景区疫情防控指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全面推进疫情防控和全省文化旅游产业恢复生产。

公共文化场所重新开放的分区和有序推进

《通知》指出,公共图书馆和文化馆(站)属于疫情中低风险地区,是否恢复开放由当地党委和政府研究决定。对于确诊或疑似病例,场馆及邻近区域暂时不会重新开放。

在具体实践中,应考虑场馆类型、位置、人流等因素,对图书馆、文化馆的恢复开放及其防疫控制措施进行分类。作为图书馆和文化中心,位于城市和城镇的应该不同于中心城市的图书馆和文化中心,人流多的应该不同于人流少的。

《通知》要求,在恢复开放前,要提前做好规划,制定科学可行的具体措施,并根据当地防控部门的最新指导意见,及时进行动态调整;恢复开放后,要加强场馆工作人员的健康监测和管理,做好场馆防控工作,加强对进出场馆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做好异常情况的处理。

稳步推进旅游景点恢复

《通知》指出,旅游景点恢复应坚持分区分级原则。应恢复和开放疫情高风险和低风险地区的旅游景点。4A及以下级别由当地党委和政府决定。5A级风景名胜区由各州、市文化旅游局制定,经州、市人民政府审核,报云南省文化旅游局批准后实施。

《通知》要求,在恢复开放前,应提前编制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并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和处置程序;恢复开放后,要加强景区工作人员的健康监测和管理,做好景区公共卫生和场馆防控工作,加强景区旅游管理,及时有效处理异常情况,注意把握游客的最大承载能力。

准确稳步推进复工复产

《通知》指出,当前,各地要坚持防治并举,发展并举。他们应该提前计划,把危机变成机遇。在整个行业完全恢复运营之前,他们应该充分利用窗口期。他们应该专注于以下任务:

1。结合高质量旅游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今年目标任务的要求,重点推进在建项目和重大项目落地。在建工程要全面复工,尚未开工的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争取尽快开工。

2。及时开展调查研究和政策解读,引导文化旅游企业充分利用国家、省、州、市的相关扶持政策,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3、重视开发新业态和新产品,重视提升全行业服务质量,继续巩固文化旅游市场整治成果,有效推动文化旅游产业转型升级

4。加强与国内外游客的联系和沟通,尽早制定旅游市场复苏计划,探索创新、更有效的营销方式,应对疫情后的市场变化和新的消费需求。

5。组织当地旅游景点、酒店、旅行社等旅游企业开展员工网上培训,提高员工素质,为疫情过后恢复营业做好充分准备。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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