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来,我市新皇冠肺炎疫情发生了积极变化,正在逐步好转,但随着复工后复工人员明显增多,交通流量加快,撤销交通管制后,人员聚集仍是病毒感染蔓延的重大隐患,疫情仍有反弹的危险目前,我市正处于就诊高峰,许多医疗机构存在门诊流量大、住院患者多、人员聚集等问题。为有效控制医疗机构人员流动,降低交叉感染风险,阻断疫情蔓延,更好地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疫情期间控制患者流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加强住院人员控制住院病人应受到“有限控制”。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患者人数不得超过实际开放床位总数的80%。在住院患者数量达到控制数量后,除急诊和危重病例外,不得接纳新的住院患者。原则上,住院病人应由相对固定的人陪同,陪同的病人原则上不允许探望他人。
2、加强门诊人员控制门诊病人受到“数量限制控制”。除急诊和危重病例外,医疗机构在当天达到门诊最大数量后原则上不再登记。提倡和鼓励高峰到高峰的访问,人们可以在网上和电话上预约,并在预约期间访问医疗机构,以尽量减少他们在医疗机构的停留时间。
3、实施分类诊疗市级三级医疗机构主要为急危重症和疑难杂症提供诊疗服务县级医疗机构主要为县内常见病和多发病提供诊断和治疗,并接受市级医疗机构对急性恢复期患者、术后恢复期患者和危重稳定期患者的转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确诊、慢性病稳定、康复期、老年期和晚期肿瘤患者提供医疗服务。提倡和鼓励群众就近到基层医疗机构就医,到县级医疗机构就医,到市级医疗机构就医,到发热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4、实行医疗实名制医务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户口簿、社会保障卡、护照、港澳台通行证、军官证等)进行实名登记。),并提供有效的联系信息。原则上,没有有效身份证件的非急诊和危重病人在看医生之前需要核实他们的身份信息。
患者、陪护和访视人员进入医院时应戴口罩,自觉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自觉配合医疗机构开展体温检测和信息登记,不得隐瞒相关病史和流行病学史患者、陪护人员和探视人员违反有关规定,影响医疗机构正常医疗秩序,经疏导教育无效的,依法从重处理。
内江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指挥部1992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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