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击疫情动人故事_【众志成城 团结奋进 抗击疫情】鹤庆县关于加强流动人口与出租房屋管理的通告

原标题:鹤庆县关于加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的通知

、鹤庆县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指挥部的通知

、关于加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的通知

号,以坚决打赢新发肺炎防控之战。为实现准确防控和重点防控,有效保障辖区内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现就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事宜公告如下:

1。根据“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出租房屋的单位和个人应向辖区派出所申报登记承租人的基本信息,出租人应及时在辖区派出所安装登记“出租房屋住户管理”手机APP,并通过手机APP履行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的登记申报义务

2、根据“谁招谁负责”的原则,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向其管辖的派出所报告和登记流动人口就业信息你也可以在辖区内的警察局申请注册“社区警务”应用程序,并在线申请注册。

3。按照“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酒店、酒店、客栈等酒店业主应严格按照《鹤庆县防疫期间酒店入住指引》及相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登记住宿旅客信息,并及时上传数据

4。对居住在我县的其他流动人口,户主或单位负责人应督促流动人口持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到所辖社区、村委会和派出所办理登记。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对所提供的公民信息严格保密,不得用于法律职责以外的目的

6。对拒不执行、不予配合或者隐瞒不报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云南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年2月28日020

(主编:赵双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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