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装修复工_明天起,江门物业小区装修项目全面复工

疫情装修复工

近日,江门市住房和建设局下发了《关于推进住宅物业改造项目全面恢复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从2月24日起,江门市范围内的住宅物业改造项目将全面恢复,但因疫情尚未解除隔离措施的住宅区除外。进入现场复工的前一天,装修企业必须到住宅物业管理办公室领取人员通行证。

在进入工地的前一天收到了装修工人的通行证。

《通知》明确要求装饰企业复工应落实防治的主要责任。对于复工的装修工人,装修企业应提前14天检查其来源和活动情况,并优先安排非疫区健康员工在物业社区复工。对来江门的重点疫区人员和“两个历史”(重点疫区旅游史和重点疫区人员接触史),装修企业需实施14天隔离,并在健康检查合格后复工。

装修企业复工前一天,到小区物业管理办公室沟通装修工程复工及疫情防控情况,确认复工,登记装修人员进场信息,领取装修人员通行证。

复工时,装饰企业仍需加强防控装饰企业应科学合理地安排工序复工,同时控制施工人员数量。装修人员进出住宅区时,应出示通行证,测量体温,佩戴口罩,并采取个人防护和消毒措施。

使用密封工具处理装修材料在执行日常管理规定的同时,

物业小区应按照省有关工作指引和江门市防疫“六优化”措施的相关要求,做好装修项目复工的防疫工作。

对于进出住宅区的装修人员,物业服务企业应进行温度监测,登记核实经办车辆和人员信息如发现发热和异常情况,物业服务企业将立即向社会报告,落实防疫和控制措施

在搬运装饰材料的过程中,装饰企业需要使用密封工具、专用通道和电梯采取足够的措施防止溢出,搬运后应立即清理材料。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强装修工程中建筑物公共部位的清洁消毒,对搬运材料实行专用电梯管理,定期对电梯实施消毒灭菌在

疫情防控期间,将

的监管纳入诚信管理体系。通知指出,各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要按照“合理有序分类防控”的原则,加强对复工服务的监管。结合属地防疫要求,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恢复工作与防疫同步进行。

江门市物业协会配合物业服务企业加强监管协会将实行问责制,严格依法处理装饰企业提供虚假信息和隐瞒信息的行为。同时,装饰企业的监管也将纳入诚信管理体系。

(通讯员/邱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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