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县纪委、监察院按照绝对政治忠诚、工作负责、廉洁自律的要求,严格务实地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全面展示新时期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良好形象和精神风貌2018年
被省纪委授予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称号。借此机会,云县纪检监察委员会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第十五届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自国家监督体制改革以来,郧县纪委忠实、廉洁、负责,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政治立场和政治觉悟不断提高。结合“不要忘记你的主动精神,牢记使命”的主题教育,认真审视存在的问题,全面审视现有的工作思路、方法和手段,认真思考如何加强和改进工作方法,明确工作重点,把握重点,不断深化对新时期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认识,增强工作的预见性、主动性和积极性,确保郧县纪检监察工作以监督为重点,监督落实到责任。权力倾向于监督,切实履行保护土壤的职责、保护土壤的职责和保护土壤的职责。在构建权力监督模式的过程中,营造了一个空气清新的政治生态,开创了县纪检监察工作的新局面。
省级文明单位是云南省文明办授予精神文明单位创建领域的最高荣誉通过文明施工活动,干部职工思想道德修养有了很大提高,形成了健康的生活习惯和文明行为,培养了勤劳、进取、肯吃苦的纪检监察干部的精神面貌,树立了文明、和谐、廉洁、高效的纪检监察机关形象。
"荣誉是对过去成就的肯定,也是对未来工作的激励。我们将严格务实地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在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树立诚实守信的榜样,充分展示新时期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良好形象和精神风貌,为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做出新的贡献。”云县纪委监督委员会负责人说道(通讯员徐)